近日,自治区安监局对在宁开展业务的15家区外甲级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检查。经分析有5家机构所做报告不合格,主要存在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全面、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不准确、安全对策不具体且缺乏针对性、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不准确,结论不全面、评价过程控制落实不严格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自治区安监局约谈上述5家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工作改进要求,明确报告低劣或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被警告的安全评价机构将责令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