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宁夏多项惠民政策落地百姓实惠多多

07.07.2015  12:51

 

今年以来,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宁夏审计厅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所属5个地级市、23个县(区)政府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6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实施“四个宁夏”战略规划为契机,积极贯彻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2015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20件实事的通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市县(区)政府将民生计划任务进行分工,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政府工作报告79项主要任务推进顺利,诸多惠民政策的落地实施,让老百姓享受到了实惠。

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全区各级政府重点聚焦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信息消费和对外贸易增长、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旅游文化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六大高耗能产业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轻工业生产和效益“双增长”,特色农业增势良好,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等保持15%以上增速。认真落实政府权力清单、权力运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设置“多轨合一”并联审批厅和“政务云”平台,推进网上审批。自治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0个部门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首席代表享有100%组织协调、审核上报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同时,取消和调整自治区行政审批422项,降幅达39.2%,压缩投资领域审批时限50%,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费3.6亿元,万元GDP能耗下降5.3%。工商部门开通企业基本信息网上查询,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等规定,社会创业的积极性高涨。目前全区新登记注册企业4031户,同比增长36.5%。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地方税务局制发《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2014年至2015年度经营困难、发生亏损且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额免征。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纳税户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保证金。统计数据显示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城镇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3300元和8400元,分别增长8.5%和10.5%。

民生资金投入持续加大,住房医疗养老条件改善 。去年,自治区财政配套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5亿元,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竣工37275套,公共租赁住房入住66615套。今年,自治区政府与住建部签订了《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申报增加棚户区改造任务7004户,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由69785户增加到76789户,自治区财政补助配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45亿元,随预算执行计划全部下达各市县。

制定《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财政安排4400万元专项资金,建成220个覆盖全区196个乡镇卫生院、22个县级综合医院、2个自治区三甲医院的远程诊疗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还开发了城乡居民“健康卡”,为50岁以上城乡居民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同时,统筹专项资金2400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对每个试点县给予400万元财政补助。

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2014年—2017年)》,下拨中央福利公益金3054万元支持市县(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敬老院建设。全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9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84个、日间照料中心23个、日间照料室389个、农村幸福院443个,养老床位18024张。建成9个县级智能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1.1万户老人安装固定式和移动式呼叫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体系基本形成。

城市设施环保项目储备充足,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顺利 。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已发行城投企业债43亿元,缓解了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去年安排国家减排项目41个,自治区项目63个,并将163家占全区污染负荷比例较大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企业定期进行检查。今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安排1.6亿资金支持环保工作。通过本级部门支出预算安排节能减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核查等。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28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2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70%以上。去年安排资金2.76亿元,支持787个行政村实施环保综合整治,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65%,116万人口受益。今年由中央预算内支持实施的11个城市道路交通、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已启动实施。吴忠、石嘴山、盐池、彭阳、隆德等市县已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技术审查。全区共储备城市基础设施项目85个,概算投资125亿元。用于支持城市供排水,供热供气、道路、绿化亮化等,为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提供了保障。另外,全区规划建设24个市、县(区)级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已全面开工建设。

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及连通等6项重大水利工程规划投资97.7亿元,已完成投资35.23亿元。2014年国家下达宁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2亿元,计划解决30万农村群众和1.62万师生饮水安全问题。目前开工建设29处,已完成工程12处,9万余人的饮水安全有了保障。拟开工建设的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地质等10项前置报告已完成编制,黄河黑山峡河段宁夏黄河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接受水利部的开发论证。

就业帮扶社会救助有措施,热情相助开辟扶贫新渠道。 今年全区应届高校毕业生达5.45万人,创历史新高。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自治区组织认定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7家,区市联动组织大学人才招聘会,提供22829个岗位,13285人达成就业意向。在全区组织实施“大学创业引领计划”,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还通过实施招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实习见习等就业专项措施,解决了9100余名大学生就业问题。对每位城乡低保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发1000元求职补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

出台《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项措施,在中南部11个县(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累计投入近5亿元,惠及30万学生。实施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工程,对33690户住房救助对象实施救助。建成慈善园区6个,解决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及贫困群体就业16030人。建设慈善2家,实施医疗救助项目。出台《关于建立疾病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和临时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框架基本形成。

今年,自治区安排扶贫开发专项资金26.68亿元,将减少建档立卡10万贫困人口、中南部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完成5万人生态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完成第二批扶贫村定期脱贫设定为四项“硬指标”。制定《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取消贫困县生产总值考核,将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提高、贫困人口数量减少、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成效和生态移民工程完成情况列为重要指标。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为全区80万贫困人口和1100个贫困村建档立卡,上报国务院扶贫办审核通过。同时,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驻村工作,从区直部门和中央驻宁单位选派340多名干部到156个重点贫困村,开展为期两年的驻村扶贫工作,要求“不脱贫,不脱钩”。另外,自治区扶贫办、移民局还利用互联网提供基于手机终端APP功能,搭建互动平台,为群众了解各种扶贫信息提供便利。 (李绍军 张军 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