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银川实施低收入家庭救助工程
【主要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市低收入家庭进行评估认定,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以主动服务的方式让低收入家庭享受现行救助政策,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生活实际困难。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阳阳)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助力脱贫攻坚,今年银川市将实施低收入家庭救助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今年6月以来,我市先后出台《银川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部分优抚对象 特殊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并对《银川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银川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进行了修订。12月3日,记者从银川市民政局获悉,在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多方努力下,我市集中认定低收入家庭工作已进入尾声。截至目前,市辖三区已认定近2000户低收入家庭,针对这类困难家庭的冬季采暖费补贴政策进入兑现阶段,每户低收入家庭每一个采暖季可获得300元的采暖补贴。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和改善了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但不容忽视的是,对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实际生活仍存在困难的低保边缘群体,一直未有准确的界定,相应救助也较为缺失、杂乱。“针对低收入家庭缺少专项救助、基本生活存在不同程度困难等问题,银川市制定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统一低收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和准入程序,为精准识别低收入家庭提供政策依据。通过修订有关专项救助补助办法,把以前只针对低保家庭的救助政策延伸到了低收入家庭,给予其高等教育、冬季采暖、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专项救助,进一步织密筑牢救助兜底保障网。”银川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刘军说。
据了解,低收入家庭认定主要由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委托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其进行入户调查,并由三区民政局进行审批。虽然低收入家庭集中认定工作已进入尾声,但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仍可提出认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冬季采暖补贴等救助补助办法都具有时效性,比如只有在2018年~2019年采暖季内(2019年3月31日前)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才能获得2018年~2019年采暖费补贴,2018年~2019年采暖季结束后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不予补发2018年~2019年采暖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