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试点工作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清真食品管理与法规处党支部2014年被区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试点单位以来,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构建和谐富裕宁夏”为抓手,不断探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找准机关党建与支部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把党建工作定位在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上,坚持用品牌意识增强服务理念,用品牌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使创建工作不断融入中心工作,增强支部服务功能,引导党员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工作举措,引导和规范全区各市、县(区)清真食品管理部门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完成从管理到服务工作模式的转变。先后在全区20个大型超市、餐厅、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清真屠宰企业设立了 “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服务点”,在醒目位置悬挂“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服务点”标牌,公开服务承诺和承诺人,开展法规咨询、宣传培训、监督指导、规范经营等服务。深化允诺和践诺活动,建立定期沟通、双向反馈等办法,确保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规范有 序,使广大穆斯林群众吃得安心、放心。
全区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严把清真食品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严查擅打“清真”标识和销售假冒“清真”食品的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在元旦、春节、开斋节、古尔邦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和自治区重大活动、中阿博览会期间,积极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对全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的内设食堂和旅游景点、清真肉类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对进口牛羊肉、外来清真食品严格索证索票,加强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清真食品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增强广大清真食品从业者行业自律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采取主动上门为企业员工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消除因清真食品问题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推动做好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加强清真食品服务监管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