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5家药企存在违法行为被罚

21.08.2015  16:55
  为推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8月20日,自治区药监局公布2015年第二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因存在违法行为,该局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据了解,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生产的宁夏三统一配送基本药物“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经法定机构检验,粒度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该局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宁夏丹特义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义齿,因未执行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经法定机构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西杨文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三统一配送基本药物“通宣理肺丸”,经法定机构检验,重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该局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宁夏玖华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三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六味木香胶囊”,因70%的样品有渗漏或囊壳破裂现象,被法定检验机构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该局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宁夏圣瑞禾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江西品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三统一配送基本药物“五苓胶囊”,经法定机构检验,装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该局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记者 张娟)
宁夏:让职业技能培训惠及更多“三类”帮扶家庭
  新华网银川1月4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新华网
既要“面子新”又要“里子实” 大武口老旧小区改造暖民心
  “改造后,小区的路平了、灯亮了,家里暖和了,我们的心也暖和了。”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欣园小区9号楼居民孙群告诉记者。2021年,大武口区投资1.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