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次修正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
27.09.2017 09:52
本文来源: 新华网
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是该条例颁布11年来首次进行修正。
据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自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指导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万多件,为80多万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1亿元。然而,现有的条例法律援助门槛过高,法律援助的标准仅为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援助范围较窄,只规定了8种法律援助的申请事项,许多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全国有20多个省区已将法律援助的标准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宁夏也应该结合实际,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常委会组成人员说。据了解,在此次提交的修正案草案中,拟将对法律援助标准调整至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且有望将农民征地拆迁、职工工伤认定、生态移民纠纷等9种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按照修正案草案确定的标准,预计法律援助的覆盖人群将由55.8万人增加至172万人,覆盖人群将达到全区总人口的25%。
此外,修正案草案中还提出,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可以采取庭审旁听、案件评查、质量评估、征询办案机构以及回访受援人等方式,有效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记者 尚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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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2017 09:52
宁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9月28日,新华网
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闭幕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9月28日,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