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严把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关

24.02.2020  19:51

红外线热成像检测仪主要用于医院作辅助诊断,一台设备目前的报价约在20万元以上;红外线热成像测温仪主要用于火车站、机场等地作体温筛查,一台仪器目前的报价约在7到8万元。”2月22日上午,一趟上门服务让银川市红十字会近期遇到的非定向捐赠资金分配程序、票据管理、资金使用方向等方面的难题“迎刃而解”。当天上午,自治区财政厅监督评价局两名工作人员来到银川市红十字会,为后者在疫情防控捐赠资金分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预防挤占、挪用、滞留疫情防控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财政厅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责,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财政预算资金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监督评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提示银川市红十字一定要做到非定向捐赠资金分配程序合法有据、必须向捐赠资金接收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索取合规事业捐赠票据、资金使用必须坚持“紧盯疫情、侧重一线”外,在需要审核资金使用方向时一定要注意品名相近相似但用途、价格差异较大设备采购,事先要审慎尽职审查、事后要严谨透明公开公示,必要时要具体说明有关设备仪器的具体性能。

这3个问题也是捐赠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单位常见的问题,我们将尽快书面向我区红十字会系统、宁夏慈善总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有关范围进行提示,力促捐赠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不出现不良影响。”该工作人员说。

根据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实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资金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向自治区财政厅反馈本地监督工作进展。

同时,自治区财政厅提请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捐赠资金监督范围、对象和监督事项。方案要求,宁夏红十字会、宁夏慈善总会要按照规定向自治区财政厅抄报本机构接受、管理和分配捐赠资金等情况;使用自治区疫情防控配捐赠资金的单位和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使用情况,并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有关情况;区直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监督本部门下属单位合规使用疫情防控捐赠资金;各市县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机构要指导本级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

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经公布了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值守,接受群众举报;建立了日报告制度,逐日跟进监督全区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地走访宁夏慈善总会、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宁夏银川景博慈善基金会等单位,调研了解捐赠资金使用情况,解答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指导合规开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通过逐日跟进的监督方式,掌握资金是谁捐的、分配给谁用了、用到哪里去了,实现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全流程监管。”自治区财政厅监督评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同时,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从强化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角度出发,及时公开公示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及时向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和捐赠人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和社会关切,确保捐赠资金发挥积极作用。

这两天,宁夏企业家协会仍会不时接到企业来电表达捐款意愿。这源于2月初由宁夏企业家协会等7家社会机构发起的一场捐赠活动。活动中,来自全区各行各业的100多家企业连续捐款超千万元,通过宁夏红十字会为我区援鄂一线医疗人员提供补助。“防疫捐赠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也会让更多企业积极加入进来。”宁夏企业家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和区直有关单位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做实做细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预算资金和捐赠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