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命名
15.08.2018 07:51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姝)8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命名,要求学校命名要符合学校办学主体、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突出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或行业特点,体现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或地域。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命名为“×××学校”或“×××职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名称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办学主体为自治区区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的,可冠以“宁夏”字样,其他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均按学校隶属关系或所在区域冠以市(县、区)名,不再冠以“宁夏”字样,命名中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家”、“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
学校名称的第二部分,要根据办学行业、专业特点或序列等冠以限定词,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字样。在第三部分,为“学校”或“职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或“×××成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冠以“×××职业学院”、“×××学院”。市、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职教中心)统一命名为“×××市(县、区)职业技术学校”。例:“宁夏交通学校”:第一部分为“宁夏”,第二部分为“交通”,第三部分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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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2018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