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02.06.2017 21:14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6月1日,记者从宁夏环保厅获悉,环保厅日前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将对全区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整治进行专项督查。环保部门同时明确,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自然保护区内所有资源开发和生产加工等开发建设类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今年5月中旬,环保厅联合相关市、县(区)环保部门三级联动,已分3组对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整改情况进行了首次督查。督查中发现,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天气沟内采砂石场覆土工作正在进行;南庆沟内采砂石场正在进行削坡、平整等生态修复工作;石炭井沟北岔口矿业集团硅石矿粉碎机拆除工作虽已完成,但设备未进行清理,其余设备拆除及原料清理工作正在进行。督查组现场要求属地环保部门,加大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和环境执法力度,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督促违法企业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环保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督查持续到今年年底,将对我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回头看”,对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整治情况开展后督察。同时,环保部门会集中开展自然保护区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将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及整治退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最高限度处罚,倒逼违法违规企业限期退出并完成生态治理恢复等。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2.06.2017 21:14
故
事
宁夏启动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整治督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和自治区政府有关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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