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统一司法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7.11.2019 14:11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11月27日电(记者杨稳玺)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获悉,近年来宁夏不断推进司法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司法所业务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四统一”,规范了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名称、场所标识和服务内容。
据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春劳介绍,在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方面,宁夏制定下发了《宁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指导大纲》,对司法所“政治、机构、队伍、业务、制度、基础设施”六大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规范,为各地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提供指导;在全面规范司法所业务标准的同时还要求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工作情况“四公开”。
而在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方面,宁夏主推“一站式服务”,在全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设置了“3+X”服务窗口,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柜台式服务窗口158个,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并规范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定期公布网络、热线和各地实体平台法律服务测评结果,还公布了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局局长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据了解,下一步宁夏将以“一体化、精准化、智能化”为目标,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各法律服务资源向平台汇聚,做到“应驻尽驻”;同时以智能化信息技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拓展移动端服务新形式,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推动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智慧服务方向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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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9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