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将公布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阳阳)4月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9家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了《2018年宁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编写工作,预计将在今年6月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据悉,为全面反映去年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我区首次编制《宁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事实上,我区已连续19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制发布《宁夏环境状况公报》,随着行政机构改革后宁夏生态环境厅职能、职责范围的拓宽和加强,今年首次在公报中加入生态部分。
据了解,《公报》将从大气、水环境、土地、自然生态、农村环境、声、辐射、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基础设施与能源等10个方面对我区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系统地阐述,总结去年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辐射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公报》将在今年6月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职能职责的调整,将“环境状况公报”更名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的内容更加全面,不仅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同时反映了生态环境实际状况发生的变化,增加了生态方面的数据,同时增加了气候变化、地下水、土地资源及耕地、农业面源、森林、草原等方面的内容。
■《公报》的编制单位由原来的环境保护部门“单打独斗”改为多部门联合编制,形成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持编写,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9个部门和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公报》编制机制。
■调整优化《公报》框架结构,删除以往《公报》的“措施行动”部分和有关照片,相关内容只在“综述”中进行简要表述,通过一系列图表数据客观反映生态环境状况,让公众更有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