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
(2016—2020年)
我区是六盘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之一,特别是“西海固”地区“苦瘠甲天下”,历来是国家重点扶贫地区。为确保实现“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目标,切实做好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扶贫办、林业局等九部委《关于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计发[2016]59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的意见》(宁党发[2016]9号),特制订宁夏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
一、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现状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解决贫困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大特色产业扶贫攻坚,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
(一)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1年以来,全区300个重点贫困村实现了整村脱贫销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2011年101.5万人下降到2015年58.12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5.6%下降到14.5%。中南部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由2011年的4193元提高到2015年的6818元,年均增长12.9%。
(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了盐池滩羊、西吉马铃薯、泾源肉牛等一县一业大县,2015年,贫困地区肉牛饲养量达到150万头、肉羊饲养量500万只、马铃薯260万亩、瓜菜85万亩、枸杞33.5万亩,特色产业收入占贫困群众收入的1/3以上。
(三)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启动了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马铃薯良种化率、脱毒化率分别达到70%、50%。贫困地区粮食、畜禽良种化率分别达到89%、7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2%,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
(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实施了扬黄灌区节水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扩大2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80多万亩。旱作区发展覆膜保墒集雨补灌旱作节水农业200多万亩。
宁夏特色产业扶贫面临的挑战:
一是贫困面大,建成小康社会难度大。我区还有8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尚未脱贫,占全区行政村数的3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8.12万人,贫困发生率14.5%,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
二是水土资源约束趋紧,农业基础条件薄弱。贫困地区环境脆弱,干旱少雨,80%的耕地为中低产田,雨养农业比重占耕地总面积90%,扬黄灌区灌溉水资源利用系数仅为0.48。农药、化肥利用效率35%以下,40%的覆膜农田存在残留污染。
三是产业规模小,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传统种植业比重较大,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25%。特色产业转化层次低,产业链条短,缺乏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例仅为0.8:1。
四是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农民文化程度偏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87.7%。贫困地区就地吸纳劳动力转移能力有限,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务工,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
五是产业扶贫投入不足,支撑保障能力较弱。受经济发展影响,缺乏大项目、大产业带动。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产品不够丰富,影响和制约着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和经济发展进程。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聚焦“1+4”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创新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我区“一特三高”农业发展水平。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提高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为实现“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聚力到户,受益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精准扶持,精准发力。调动贫困人口积极性,凝聚合力,加快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长期受益作为产业帮扶边界,避免扶农不扶贫、产业不带贫,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中南部九县区和800个脱贫销号村为重点,兼顾移民搬迁安置区,精准创设产业帮扶政策措施,保障资金、物资等支持手段与贫困村、贫困户和移民搬迁安置区紧密结合,融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布局之中协调推进。
三是因地制宜,产业精准。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选准脱贫致富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四是科学设计,项目精准。整合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着力关键环节,注重贫困户的参与度,兼顾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科学设计项目。找准项目实施与贫困户收益的结合点,构
建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是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生态潜力转化为后发优势,确保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兼顾。
(三)主要目标
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要求,9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18年达到9080元,其中特色产业收入4080元;2020年达到1.1万元,其中特色产业收入4950元,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5%。通过特色产业发展实现30万人脱贫,其中盐池县1.1万人、同心县3.56万人、红寺堡区2.55万人、原州区3.72万人、西吉县5.32万人、彭阳县2.17万人、隆德县1.15万人、泾源县0.96万人、海原县4.27万人,灌区脱贫销号村及生态移民村5.2万人。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特色主导产业
突出自治区 “1+4”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贫困群众种养意愿,大力发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特”,形成主业突出、多业并举、各具特色的产业扶贫发展格局。
——优质粮食产业。以保供增收为重点,大力发展覆膜保墒旱作节水农业,推广高产优新品种和配套技术,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实现增产、节本、提质增效,提高贫困户收益。小麦,以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同心县等县区为重点,发展中筋优质冬小麦,对贫困户进行冬小麦免费供种试点,保证基本口粮;玉米,以同心县、红寺堡区、原州区、彭阳县、西吉县等县区为重点,稳步推进滴灌高效节水、覆膜保墒旱作节水生产模式,支持贫困户大力发展粮饲兼用型玉米生产,推进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的农牧结合发展模式,提高产业发展效益;马铃薯,以西吉、原州、海原、同心县为重点,加快马铃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对贫困户实行马铃薯原原种免费发放,自繁自用,加大马铃薯一级种薯推广应用,加大主食化等专用品种选育推广,形成贫困地区马铃薯“淀粉加工、鲜薯外销、种薯繁育、主食开发”四业并举的发展局面。贫困县区小麦面积稳定在120万亩、玉米200万亩、马铃薯260万亩,带动脱贫销号村发展小麦37万亩、玉米90万亩、马铃薯120万亩。
——草畜产业。以节本增效为重点,加快肉牛肉羊杂交改良和滩羊保种选育,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大基础母畜扩群增量,加强农作物秸秆等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促进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和循环利用。灌区生态移民村大力推广奶牛、肉牛托管模式,发展规模养殖。中部干旱带充分发挥滩羊种质资源优势,支持贫困户开展滩羊养殖,做强“中
国滩羊之乡”品牌。加快 “两年三产”、优质羊肉生产和分级加工等技术推广;南部山区加快环六盘山肉牛、肉羊养殖专业村建设,养殖大户规模育肥与贫困户自繁自育相结合,引进安格斯、西门塔尔等肉牛品种,提高基础母畜比例。全面推广节本增效技术,扶持培育一批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组建六盘山草畜产业集团和肉牛交易中心,打响“六盘山黄牛”品牌。推广华润“投母收犊”基础母牛银行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户发展肉牛养殖,增加养殖收入。继续实施并巩固提升“5.30”扶贫到户养殖计划,支持建档立卡户建设养殖圈棚、购买基础母牛、母羊。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快天然草场改良步伐,利用生态移民搬迁后退出耕地,巩固扩大苜蓿等多年生牧草种植面积,积极推进饲草料加工调制,促进草畜结合。到2018年,贫困县区肉牛饲养量达到200万头、肉羊饲养量达到950万只,带动脱贫销号村基础母牛补栏23.9万头、基础母羊补栏115.4万只、新建养殖圈舍12.9万座。到2020年,贫困县区肉牛饲养量达到230万头、肉羊饲养量达到1050万只,多年生苜蓿稳定在600万亩、一年生禾草200万亩。
——瓜菜产业。以增供增收为目标,以设施蔬菜、露地瓜菜为重点,加强新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综合配套,完善冷链储运体系,打造六盘山冷凉蔬菜、香山硒砂瓜品牌,提升瓜菜产业发展水平和效益。设施蔬菜,配套完善物质装备
条件,优化棚型结构、种植结构、品种结构,合理安排茬口,大力推广生物秸秆反应堆、集约化育苗、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支持脱贫销号村建设大中拱棚,发展以西红柿、辣椒、茄子等果菜类为主的设施农业,重点建设红寺堡鲁家窑、彭阳新集、西吉将台、海原西安等一批设施农业基地。露地瓜菜,大力推广测土配肥、绿色防控、机械化作业等技术,加强冷链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产业化经营,支持脱贫销号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集中土地资源,创建永久性蔬菜基地,发展西芹、娃娃菜、菜心、白菜等叶类蔬菜,重点建设西吉葫芦河流域、彭阳红河茹河流域、隆德渝河流域、原州清水河流域、环香山等瓜菜基地,打造西吉西芹、原州娃娃菜、彭阳辣椒、香山硒砂瓜等瓜菜品牌。到2018年,贫困县区瓜菜面积达到105万亩,其中设施蔬菜35万亩、露地瓜菜70万亩,带动脱贫销号村发展瓜菜40万亩。到2020年,贫困县区瓜菜面积达到110万亩。
——枸杞产业。全面提升宁夏枸杞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推动枸杞产业种植环节绿色化、基地建设标准化、链条拓展生态化、加工转化精细化、机械应用现代化、营销流通网络化、市场竞争国际化、助农增收常态化,着力提升枸杞产业综合效益,再造枸杞产业发展新优势。以同心、原州、海原、红寺堡为重点,加快专用优良品种选育推广,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建设出口加工有机枸杞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推广枸杞烘干设备和技术,实现减损
增效;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贫困户土地,整乡整村推进枸杞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大“宁夏枸杞”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宁夏枸杞品牌形象。到2018年,贫困县区枸杞种植面积达到38万亩,带动脱贫销号村发展枸杞18万亩。到2020年,贫困县区枸杞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
——葡萄产业。坚持“小酒庄、大产区”发展模式,依托资源优势,强化政策、科技、设施、人才支撑,完善产业发展体系,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强优良葡萄品种的引进,推进品种多样化发展与区域化布局;加大农机农艺融合,推进优质葡萄园创建;实行列级酒庄管理制度,培育品牌酒庄;开发葡萄园+酒庄+旅游景点融合发展,打造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建设以红寺堡、永宁闽宁镇、青铜峡甘城子为片区的葡萄产业精准扶贫带。加大贫困户酿酒葡萄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联户建设规模化葡萄种植基地;鼓励贫困户以入股、租赁、流转、托管的方式与企业(酒庄)合作经营,企业(酒庄)按统一标准和方式,指导葡萄种植,订单收购葡萄,开展葡萄酿酒销售,完善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探索农民增收新模式,将红寺堡建成宁夏特色的生态移民、葡萄产业扶贫的典型示范区。到2018年,贫困县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17万亩,建成永宁闽宁、红寺堡肖家窑、青铜峡甘城子三个葡萄酒集中产区,带动脱贫销号村发展葡萄3.4万亩。到2020
年,贫困县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
——地方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围绕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积极发展红枣、中药材、小杂粮等地方特色产业。红枣产业以同心、红寺堡为重点,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提高产后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中药材产业以隆德、同心、盐池、海原为重点,发展黄芪、秦艽、银柴胡等道地中药材和甘草等沙生药材。小杂粮产业以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等为重点,积极开展精深加工,培育特色小杂粮品牌。积极发展生猪、生态鸡、林果、苗木、花卉、肉兔、蜜蜂、红树莓、红葱、黄花菜等特色产品,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贫困县区小杂粮稳定在150万亩、油料100万亩、红枣20万亩、中药材80万亩。
(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提升加工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精深加工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形成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的格局。拓展农产品外销市场,促进增产增收。拓展农业多功能,推进特色产业与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引导特色产业向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中,打造产业集群,促进特色产业上档升级、提质增效。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支持贫困村建设果蔬、马铃薯、枸杞等特色农产品贮藏、保鲜、烘干、
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延长存放期、均衡上市、减损增效。鼓励龙头企业向清水河产业带集聚,依托红寺堡弘德、同心同德、原州圆德、西吉吉德、海原厚德和利通立德等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带动贫困村优质粮食、清真牛羊肉、瓜菜等特色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清真牛羊肉加工重点发展分割肉、冷鲜肉、熟肉制品、休闲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马铃薯加工重点发展淀粉、休闲食品、主食产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枸杞加工重点发展原汁、饮料、枸杞酒、枸杞营养保健品等精深加工产品;葡萄重点发展原汁、饮料、葡萄籽油及干型、半干型、甜型、蒸馏酒等多样化、个性化的葡萄酒产品;优质牧草重点发展苜蓿草捆、草粉、草饼、草颗粒等产品;中药材重点发展中药切片、饮片等精深加工产品。到2018年,贫困县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带动10万贫困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到2020年,贫困县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
——推动农产品外销。立足特色优势农产品,构筑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多业态的贫困乡村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加强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完善同心县阿依河清真牛羊肉批发市场、西吉将台堡马铃薯批发市场、彭阳红河辣椒批发市场、隆德县六盘山中药材专业交易市场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完善农产品收购、贮藏、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支持贫困村建设农产品田头市场,减少
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消耗和成本。大力发展农产品营销企业,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队伍吸纳贫困户开展农产品销售,积极创新营销模式,大力开展“农企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实施“互联网+农业”工程,依托淘宝特色中国·宁夏馆、六盘山生态土特产电子商务平台、利通区“中阿购”等电商平台,实现贫困村电商网点“线上线下”全覆盖,扩大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力开展枸杞、清真牛羊肉、冷凉菜、马铃薯等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通过设立专卖店、展销中心等方式,完善区内外销售市场,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中国枸杞之乡”、“中国滩羊之乡”、“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硒砂瓜之乡”、“中国甘草之乡”等品牌效应,加快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大盐池滩羊、彭阳辣椒、西吉芹菜、泾源黄牛等一批区域品牌,做强鑫河、华林、泾河源、天启等一批企业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贫困县区年外销各类农产品400万吨以上,其中瓜菜200万吨、马铃薯200万吨、牛羊肉10万吨。创建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9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贫困县区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额达到5亿元以上。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围绕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展“农业+旅游”扶贫,强化体验活动创意、农事景观设计、乡土文化开发,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不断拓
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重点扶持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改善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扶持发展一批精品农家乐、农家旅馆、乡村民宿,培育一批农家乐经营户和致富带头人,建设一批乡村旅游扶贫创新示范基地,加快推进休闲农庄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布局。加强规划引导,开展最美休闲乡村培育和推介,提升美丽乡村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水平,打造六盘山—清水河生态休闲农业带、河东沙漠草原风情休闲农业带和沿110省道葡萄酒群,重点建设盐池草原农家游、同心回乡风情游、原州休闲农庄游、西吉林下经济游、彭阳林果山花游、红寺堡葡萄园及酒庄观光游、隆德、泾源生态休闲游等一批特色休闲农业项目,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与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有机结合。到2020年,贫困县区培育旅游扶贫示范村72个,休闲农庄100个、农家乐200个,打造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联结带动贫困地区种养基地5万亩以上,带动贫困户就业达到3万人以上,贫困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加大股份合作。推广放大农村产权交易“平罗经验”,加快贫困县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引导贫困户以土地入股等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从股权分红中稳定提高收入。推广放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金凤模式”经验,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积极开展投改股试点,探索将财政扶贫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等投入到设施农业、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参与分红;推行光伏+扶贫模式,在村集体荒山、荒滩上建设光伏电站,通过占用资源付费、设施租赁收益、土地入股分红、就地转移就业等方式,让贫困村、贫困户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为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提高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途径,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带动贫困户增收。引导和鼓励工商业主、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在贫困地区开发农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加大对搬迁安置区群众后续产业的带动力度。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组建农业综合服务站等综合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整合农牧部门良种良法推广、测土配肥、统防统治、水肥一体化、农机作业、农民田间学校、技术培训、牛羊冷配改良、疫病防治等服务内容;整合供销部门农资供应等服务内容;整合金融部门信用评级、小额信贷、农业保险等服务内容,为贫困村、贫困户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指导、农资超市、信息咨询等社会化服务,提高种养殖效益。积极培育产业协会,发挥协会联户带动、入股分红、托管代养、订单采购、信贷担保、承贷承还等服务功能和作用,组织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继续实施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培训任务向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倾斜,组织农业专家对贫困户开展良种良法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在贫困地区的转化。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改善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条件,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组织农业技术人员驻村包户,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大力推广旱作节水、草畜节本增效、蔬菜标准化生产、农业气象灾害防御、病虫害防控等一批适用技术。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科技扶贫行动,对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农业系列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在贫困村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培育一批既懂理论、又懂操作的乡土人才,力争让每一户贫困家庭有一名成员掌握1-2项实用技术,增强自身脱贫致富能力。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进程,充分共享气象等部门资源,构建区、市、县、乡、村农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实现贫困县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覆盖,为贫困户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价格、保险、气象、电子商务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支持贫困户购买农业机械发展农业生产,提升玉米、马铃薯、优质牧草等机械化生产水平。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科技服务指导全覆盖,培训职业农民10万人。
(五)推进生态建设。突出生态绿色循环,推动贫困村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让山更青、水更绿、田更美。坚持禁牧封育政策不动摇,开展草原确权登记,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加大草原补播改良。全面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和旱作节水农业,加快推进品种节水、农艺节水、设施节水、管理节水,大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确保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养殖粪污、农膜、作物秸秆基本资源化利用,发展农牧结合、种养一体循环农业,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整治贺兰山东麓产区周边环境,绿化美化酒庄环境,强化葡萄园防护林建设,提高防护与美化效果。开展生物质能、太阳能、节能环保技术示范,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实施“阳光沐浴工程”,800个脱贫销号村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切实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四、政策保障
(一)财政支持政策。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的意见》(宁党发[2016]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从2016年起,自治区分三年建立10亿元扶贫产业担保基金,支持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发展草畜、马铃薯、冷凉蔬菜、中药材、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支持马铃薯脱毒种薯“农户自繁自用”模式,开展冬小麦供种补贴,加大贫困户基础母牛扩繁和新建设施农业扶持。探索支持永宁闽宁镇、红寺堡区农户建设小型酒庄合作社,葡萄原料自主生产、联合销售。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脱贫销号村农用机械补贴资金足额予以保障。自治区切块到县的扶贫资金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修建牛羊棚圈,发展“5·30”养殖业和其他脱贫致富产业,推广覆膜保墒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开展春秋覆膜及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27号),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项目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贫困县,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产业精准脱贫资金需求。
(二)金融支持政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政发[2016]45号)、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发改委、财政厅等九部门《金融助推宁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宁银发[2016]84号),推广金融扶贫“盐池模式”,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深入推进实施“金扶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鼓励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探索村级互助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合作放大机制,提升村级互助资金的使用效能。拓展抵质押物范围,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运用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工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探索“贫困户+合作社+龙头企业+金融机构”、“贫困户+互助社+金融机构”、“贫困户+经济组织+扶贫投融资公司+金融机构”等多种扶贫融资模式,实现扶贫资金与金融资金捆绑放大。支持贫困地区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推动贫困地区企业“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扩大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范围,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保险品种实现应保尽保;探索农业商业性保险,推进与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相关的人身保险,防范贫困户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三)税收支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的意见》(宁党发[2016]9号),对到贫困县和各生态移民安置区投资新办、从事国家不限制或鼓励的产业,企业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对在贫困县和各生态移民安置投资新办、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或高新技术条件的企业,除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从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对符合条件接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企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六、组织实施
(一)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自治区成立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厅、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旅发委、葡萄局、金融局、扶贫办、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农牧厅,具体负责全区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特色产业精准扶贫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特色产业精准扶贫主体责任,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要求,编制县域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加大对财政存量和新增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选准脱贫致富特色产业,科学设计项目,明确项目带动主体,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建立到村、到户的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台账,明确扶贫工作责任人,做到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指导“五到位”,确保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
(二)建立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完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产业脱贫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产业脱贫成效统计评估,跟踪监测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贫困人口减贫、贫困发生率和脱贫人口增收状况等指标,及时准确掌握贫困人口信息、致贫原因和产业脱贫需求,实行分类扶持,做到底子清、问题清、任务清、措施清、成效清,实现对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精准化管理。
(三)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考核评价体系,将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纳入自治区对各地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各地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实施综合考评,对推进速度快、实施效果好的贫困县区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对落实不好的贫困县区进行通报。适时开展产业精准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推行公示公开制度,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实行督查制,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农牧厅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