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二 期助学项目进行检查调研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对2014年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二期助学项目进行检查调研的通知
宁教学办〔2015〕41号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六盘山高级中学、育才中学: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2014年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燕宝基金会)二期助学项目的实施情况,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燕宝基金会决定由有关领导带队,对部分市、县(区)和受助学校落实助学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有关市、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2014学年利用燕宝基金会“受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组织二本以上学生上线申报、专管老师网上审核工作的基本做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二)有关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对在校受助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情况。受助学生得到资助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哪些变化,有哪些典型事例。
(三)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和解答。
(四)燕宝基金会对做好2015届二本以上新生享受“燕宝奖学金”的有关事项和要求进行具体说明和安排。
二、调研时间
有关高校和市、县(区)的调研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份和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调研单位
(一)高等学校(12所)
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师范学院、北方民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职业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银川能源学院
(二)普通高中学校(22所)
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盐池县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六盘山高级中学、育才中学。
四、参加人员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及经济联络处领导;自治区教育厅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专管人员;燕宝基金会领导及项目主管;各市、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专管人员;各受助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分管领导、专管人员及受助学生代表。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工作需要,高校以学校为单位(或分组)召开座谈会,普通高中以县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各有关高校和市、县(区)教育局、普通高中分管领导要按照调研内容准备书面材料,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他人员座谈交流或解答问题。
(二)调研组食宿费用自行安排,请有关市、县(区)教育局协助联系住宿宾馆。
(三)请各高校、有关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安排调研座谈会地点。
联系人:杨青虎 联系电话:6072557 13895110193
赵 雨 联系电话: 5616120 15008675404
自治区教育厅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