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举办“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
本网讯(赵霞)7月6日至12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宁夏法院联合举办的全区法院领导干部“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在中国政法大学如期举办。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致信专题研讨班强调,全区法院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坚守法治理念,增强法治定力,坚持司法为民,增强工作定力,不断提高推进依法治区、服务“四个宁夏”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司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彦凯参加专题研讨班并讲话。
李文章指出,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区的重要时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这次全区法院领导干部“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十分必要,也很重要。参加这次专题研讨班的学员,是全区各级法院的负责同志,是推进依法治区的组织者和践行者,是 “关键少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位学员和全区法院广大干警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李建华书记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上来,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推进依法治区、服务 “四个宁夏”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坚守法治理念,增强法治定力。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崇尚法治、信仰法治、弘扬法治、厉行法治,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司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增强工作定力。要认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验司法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为民意识,强化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研判分析,破除影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障碍,不断提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彦凯在讲话中要求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学以增智,切实提升把握大局的能力,需要在学习中增强把握大局的本领,建设“四个宁夏”,需要在学习中增强服务大局的本领,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在学习中增强保障大局的本领;学以养德,切实提升善于学习的能力,需要在学习中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重视学习的本领,建设学习型法院做学习型领导,需要提升善于学习的本领,知识经济时代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需要我们提升重新学习的本领;学以强能,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在学习中增强实现既定目标的本领,增强公正司法的本领,需要在学习中增强群众工作的本领,增强改革发展的本领,增强信息技术运用的本领,增强作风建设的本领,增强队伍建设的本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个宁夏”建设提供更加可靠的司法保障。
为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丰富专题学习研讨载体,全区法院领导干部“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设置了融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宏观经济形势与社会热点、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发展、社会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能力和执行力等课程。宁夏高、中、基层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的院长以及自治区高级法院中层正职参加了为期7天的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