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援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
“如果不是法律援助帮忙,这个新年,我们34个人肯定没办法过。”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的杨某某告诉记者。
去年7月,杨某某等34人到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当地某活性炭企业拖欠他们2013年至2014年的工资及社会保险。
该活性炭公司于2001年投产后,杨某某等34人一直在企业工作。2016年12月,公司停产,并与杨某某等34人解除劳动合同,但拖欠34人工资和养老保险20余万元。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宁夏塞北律师事务所宣红英律师代理该案。宣红英调查发现,该案当事人牵连的法律关系较复杂:受援人数较多,多为失地农民,证据意识淡薄,难以确定具体工资数额;发生争议的时间为2013年至2018年,跨度较长,存在已过仲裁时效的问题;活性炭公司已停产,企业法人尚存,企业资产、厂房设备被另一企业主占用。
去年9月7日,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8年12月30日前,活性炭公司一次性支付杨某某等34人的工资和养老保险20余万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活性炭公司的厂房租赁费已被法院保全,杨某某等34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宁夏去年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574件,共为15812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在全国试点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318件,同比增长11.5%,民商事案数量等实现“五下降”,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建立权责清单“总台账”,自治区行政审批事项减少66.7%,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07项,全区80.4%的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对银川市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和2719项划转执法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33个自治区政府部门,共3379项行政职权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对自治区政府现行有效的159件政府规章和45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查,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废止5件地方性法规,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5件、修改5件政府规章,废止49件、宣布失效35件、修改46件规范性文件。
开展“整顿监规秩序,净化改造环境”活动、“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围绕重要节点加强狱情舆情分析研判,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区监狱实现持续安全稳定,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件。
统筹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先后投入1670万元专项经费建成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区律师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2284家,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9亿元。(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