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污染减排历史进程

27.04.2017  21:43

(二)

2000年,宁夏认真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自治区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党委、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作出“走出一条节约资源,改善环境,造福当代,泽及子孙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战略部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自治区政府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委、人大、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决定,认真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市县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格执法。

进入“十五”期间,自治区环保部门不断加大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力度,并学习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环境管理经验和不断探索适合我区环境保护的管理模式,使企业污染物排放逐步由浓度控制向浓度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转变。至此,我区总量控制工作开始从理念走向行动,为之后开始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力实施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实践。

全面展开阶段(2006-2010年)

2006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当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世界做出庄严承诺,到“十一五”末,我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05年下降10%的污染减排目标,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大幕正式拉开。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要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污染减排就是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给我区的减排任务是: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2.2万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1万吨,削减比例14.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9.3%,控制在31.1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不超过16.2万吨。我区减排任务是西北五省最重的省份,减排形势异常严峻。面对污染减排严峻形势,2006年8月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王正伟代表自治区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9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在银川召开,自治区政府与五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五市“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总量削减目标。我区污染减排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与以往的环保指标不同,减排指标是约束性的。12月19日,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必须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对技术落后、消耗高、污染大的企业要坚决实施关停并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稳步推进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目标。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方式的巨大惯性,减排工作进度赶不上经济增速。减排指标的约束性作用开始显现,我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降反升。

2007年是减排加速年。我区按照中央部署,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总量控制计划,层层分解任务,确定重点减排单位,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重点治污项目建设,污染减排的合力逐步加大。2007年2月,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2007年为民办12件环保实事的通知》(宁政发〔2007〕83号),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以严格控制火电机组排放SO2为重点的大气环境治理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的环保实事的重要内容。3月,召开全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工作。4月,自治区政府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建立了污染减排问责制。6月,自治区环保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总量控制领导小组。12月,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各市分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的目标任务。2007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06年下降2.07%,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06年下降3.44%,首次“双下降”,实现了重大突破。

虽然出现了“拐点”,但基础并不稳固,而且减排的幅度有限,后3年的减排压力十分巨大。

2008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暴发,减排形势复杂多变。国务院继续明确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环境保护部发布各地污染减排考核结果,对问题突出的部分地区和企业作出暂停建设项目环评、责令限期整改或经济处罚的决定。地方政府采取多种责任追究手段,有力推动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环境保护部,强化了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特别是新成立了总量控制司,增强了减排的组织领导力量。环保事业的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2008年3月,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2008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的通知》(宁政发〔2008〕57号),将加快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建设、造纸企业碱回收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等污染减排重点工作列入为民办的10件环保实事。6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监测统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19号),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暂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暂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暂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8月,自治区政府在银川市召开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与五市政府签订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全力推进全区污染减排工作的落实。12月,环保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支持宁夏完善总量控制机制,大力推进污染减排。2008年,我区首次实现了减排任务完成进度赶上了时间进度,两项主要污染物与2005年相比下降7.81%和5.81%。

2009年是冲刺之年。自治区政府坚持减排工作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原则,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责任考核,加强综合协调,推行全过程控制。下发了《关于2009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的通知》,召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下达了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3月,自治区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45号),明确自治区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30条措施。为保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强机构建设,自治区机构改革决定,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改为环境保护厅。4月,自治区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决定环保厅增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修订了自治区节能减排“十大铁律”。8月,自治区环保厅下达《关于暂停固原市原州区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固原市原州区成为我区第一个因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而区域限批的地区。12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宁夏作为中国省区唯一代表制作专题片——《中国宁夏:行动带来改变》,充分展示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开发、生态环境改善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成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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