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政部门不再开单身证明
我区民政部门不再开单身证明
确有需要将“公对公”解决
今年8月底,民政部下发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或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已婚证明”不再开了。
昨日,自治区民政部门明确表示,即日起,我区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时,如需证明婚姻状况,由相关部门与民政部门“公对公”解决。
即日起不再办理“单身证明”
昨日,银川市辖三区婚姻登记处相继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不再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引起较大关注。随后,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确认了该消息,即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此举不仅可以让市民少跑腿,对我们来说,也是实实在在的简政放权。”金凤区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说,近年来,要求开具该项证明的人数只增不减,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有些不符合条件的市民也要求开具证明,无形中影响了婚姻登记处的正常运行。
据悉,仅2014年,银川市三区就开出了2万多份“单身证明”,平均每天办理近60份。
确有需要可“公对公”解决
民政部门不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那么今后在办理贷款或者房产过户等手续中,如何证明市民的婚姻状况?“取消这项业务,并不是不再证明市民婚姻状况,而是把这道手续交给部门与部门之间对接。”自治区民政厅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解释,除了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其它单位如公证处等,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仍需证明市民婚姻状况的,由该单位出具公函或通过共享信息来查询,“在共享查询信息系统没建好之前,主要通过公函往来,以证明个人婚姻登记情况。”
对此,前不久刚开过单身证明的市民陈先生认为,这种“公对公”的信息查询和对接才算是真的服务到点子上了。
记者 韩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