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明年起推行机动车送修实名制
26.12.2017 12:07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石永磊)1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2018年1月1日起,我区将正式推行机动车修理业实名登记制度,以后,机动车车主修车时,须向维修单位提供公安信息卡,承修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将受到处罚。
以往,机动车车主将车送修时,把钥匙留给修理单位即可走人。今后,车主送修时,须向修理单位出示公安信息卡,供修理单位登记车辆信息、车主信息以及送修人信息。根据《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8号)和公安部相关要求,机动车修理业必须建立承修登记、查验制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检查。为方便市民送修机动车实名登记,公安机关向全区注册登记机动车修理业免费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对汽车类机动车免费发放“公安信息卡”。
据介绍,“公安信息卡”集车辆、车主及金融消费为一体,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针对宁夏全区有车一族发行,实行“一车一卡”,机动车车主需携带车主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到区内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申办。办理“公安信息卡”免工本费及银行卡年费,发卡银行将不断为“公安信息卡”配套增值权益。车主持该卡维修车辆时,维修单位通过读取卡片信息,快捷采集送修车辆相关信息。
承修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公安部令第38号第14条规定,对承修单位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承修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变更、改装审批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的车辆或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修理的,对承修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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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17 12:07
市民现在就可申请办理公安信息卡
2018年1月1日,银川新闻网
宁夏正式推行机动车修理业实名登记制度
2017年11月14日,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