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日报】全面推行河长制 助力美丽宁夏建设
全面推行河长制 助力美丽宁夏建设
自治区水利厅党委书记、厅长 白耀华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17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Wastewater”(废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宣传主题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河湖是水资源的主要载体。我区是沿黄唯一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区,区域内河流湖泊众多,北部引黄灌区水系发达,现状流域面积超过50 平方公里的河流共有406条(含排水沟),总长度10120 公里,常年水面面积超过1 平方公里的湖泊湿地30个,水面总面积约267平方公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对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历来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保护,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优美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宁夏的一张靓丽名片。
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异常突出,全区尚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仍占40%,局地水生态系统失衡致使部分中小河流常年断流,河流生态功能大幅衰减,部分河流已接近甚至超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部分排水沟道、湖泊水污染形势非常严峻;河湖管理体制主体缺位、职责不清等问题仍十分突出,侵占河道、破坏岸线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污染突出问题。加强河湖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修复水生态已迫在眉睫。
去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更是保障国家水安全,深化水治理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讲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到2017年底,我区将全面建立区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到2018年底,列入自治区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综合整治的河湖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全面关闭直接入河湖的企业污水直排口。到2020年底,黄河宁夏段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国家重点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总体达到Ⅳ类及以上;五个地级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基本实现重点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治水重点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地上。
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责任主体是核心。河长制的核心就是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属地河湖生态环境管理,让每个河湖都有“负责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责任。自治区层面由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自治区主席担任副总河长,自治区党政有关领导分别担任重要河湖的河长,区委组织部等27个单位为自治区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高度重视,也为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提供了遵循。各市、县(区)也要参照自治区河长制组织体系,结合各地实际,加快构建“党政主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行业监管、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体系,严格落实各级河长责任,逐层逐级明确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协同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为民间河长,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时时监督的作用,调动全民参与保护河湖的积极性。对河湖突出问题要实行包抓责任制,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责任到人,不留盲点,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提升河湖保护管理的整体效益。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系统治理是关键。水污染表象在水中,源头在岸上,根子在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因此,在河湖治理和保护上,要将山水林田湖作为生命共同体,突出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重点任务,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从严核定重点河湖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指标,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要加强地下水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入河湖排污管控和考核,定期公布河湖水质状况,推动末端治理走向全过程防控。要把节水作为破解水资源短缺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全面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要积极推进国家水流确权登记,开展水权转换和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和功能区划,明确河湖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示牌,落实规划岸线分区分级管理,开展水域岸线整治。要加快现有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扩容提标改造,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落实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排水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要加大河湖湿地生态保护,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封育管护和自然修复,协调推进农田林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整治、盐碱地改良、生态经济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建设等。
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长效机制是保障。河长制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之策。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是建设美丽宁夏的重要举措。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出台推行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河长制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河湖管护的投入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积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健全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投入机制,保证河湖管理需要。要建立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发河长制手机APP,整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各种河湖管理基础信息、监测数据,实时向各级河长、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纬度、不同载体的查询、上报和管理信息,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要建立河湖管理问题投诉机制,在河湖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对河长信息、治理方案、水质情况、治理标准、治理时间表等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同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水污染严重、水环境恶化突出问题予以曝光。通过构建河长制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河湖生态空间有效保护,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的水清、河畅、岸美环境。力争打造全国水环境治理“宁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