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肖梦琪)4月17日,记者从宁夏人社厅获悉,近年来,我区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通过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改进评审办法、强化服务监督等举措,发挥职称评审在人才评价中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今年,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自然科研、实验、农业、卫生和计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交通、机械、环境、水利、建筑等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将逐步出台,分类建立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
据悉,今年,在受理材料过程中,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在网上可以查询认证,只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如在网上查询不到,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用人单位和系列评审委员会审核盖章后,将学历证书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只留存盖章和签字复印件,不保留学历原件。在部分系列(专业)试行职称电子证书,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或相应手机客户端查询或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目前,我区已修订出台党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体育、新闻、档案系列以及工程系列通信、土地管理、地质、测绘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今年的职称评审中,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新旧评审条件均可申报,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首次试评正高级职称,按照严格标准、科学评价的原则,将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到正高级职称。
我区鼓励具有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探索实行以聘代评,在单位设定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业绩贡献突出,能力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职称层级、任职年限、学历等限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将企业高技能人才纳入评审范围,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申报工程系列对应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同时,采取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面试评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全部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把业绩述职面试作为评审重要环节,严密组织、科学评价。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的职称系列(专业)申报中级职称,实行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新闻作品等视同论文、科研成果;对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论文数量控制在3篇以内,提高论文质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
此外,我区还完善学历验证、论文查重、期刊查询机制和举报核实制度,对学历、业绩、学术造假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诚信档案;在知网、万方等网站检索不到的、送审未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会。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论文和著作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均不得通过相应系列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