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农村土地确权换来“农事”新气象
新华社银川5月3日电(记者靳赫)暮春时节,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新桥村耕地上不断响起隆隆的马达声。大型机械驶过,一排排土壤被整齐地翻起,远处一片麦田里,打药机正喷出宽幅约8米的水帘为小麦除草。
这是记者日前在平罗县丰叶绿宝专业合作社耕作现场见到的场景。据合作社负责人王瑞兵介绍,近年来,在平罗县鼓励土地规模经营之下,该合作社从2013年起先后流转3000亩集中连片土地,种植青贮玉米、小麦等作物。
“前些年可不是这番景象,那时候一家种十几亩地,大型机械上不了,农民耕地只能靠手扶拖拉机。”王瑞兵说,一些农户为了多种粮食,每年从田埂上多耕出一拃宽的地。后果就是分界的田埂越耕越窄,只能在田埂旁立下石桩。“土地流转后,原来的耕地边界被打破,为此我们的旋耕机刀片在石桩上碰坏不少。”王瑞兵说。
2011年底,宁夏平罗县被农业部确定为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在此之后,平罗县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确权工作,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记者从平罗县农改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平罗县已规模流转土地23.5万亩,占全县农村集体耕地面积的27%,并培育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311个。
“2012年,平罗县探索给新型经营主体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经营主体可以用证书申请抵押贷款。另外,县财政还按流转面积对经营主体补助土地流转费。”平罗县农改办主任顾自军说,除此之外,政府还提供示范场地投资补助、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等。
土地流转经营权和资金的保障,让平罗县新型经营主体敢于大量购置农机具,如丰叶绿宝合作社两年间购置了大型拖拉机、旋耕机、施肥机、播种机等20多台。截至2014年底,平罗县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机械化率达到98%以上。
除了土地确权及资金保障外,记者还发现,平罗县新型经营主体在春耕春播时更加注重种植技术,并在经营方式上做了新的探索。
在平罗县金桥村众源家庭农场里,农民们正在用点播机在已事先覆上农膜的地里播撒红花种子。“这些膜是一周前用机器覆的。因为覆膜以后能进一步改善墒情。”众源家庭农场土地承包户尤生贵说,土地连片种植后除了好管理,先进的种植技术也比较容易推广应用。
众源家庭农场负责人王玉林2013年流转539亩耕地,大部分种上了中药材,当年每亩收益达到3000多元。今年,王玉林尝试把自己流转的土地承包给4个种植大户,药材种出后他负责全部收购,然后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卖出。“这种经营模式省心省力,在平罗也是近两年才兴起的,估计以后采用的人会越来越多。”王玉林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