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润花别样红--宁夏审计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监督效能明显提升
编者按:
在机构改革,压缩编制的大趋势下,宁夏审计厅实现了历史性的“四增”:增设了政策执行审计处、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和审计监督管理局;增加了社会审计监督管理职能,成立了宁夏社会审计协会;增加了领导职数;增加了人员编制。
春雨润花别样红。为审计机关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扩展监督管理职能,既顺应“稳增长、促改革”新常态,健全了机构,又为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了保障,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厚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所指,是对审计机关不辱使命、履职尽责的肯定,更是对广大审计人员的褒奖与鼓励。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只有继续忠于职守,依法履职,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质量,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完成好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才能不愧于“经济卫士”的称号。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审计机关作为监督部门,要强化自我管理和约束,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审计铁军,夯实审计事业发展的根基”。近年来,宁夏审计厅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审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集聚起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强大正能量。
坚定信念,在强政治、精业务、优作风、严纪律上下功夫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价值是行为的标准。宁夏审计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讨论交流、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价值取向、职业操守和审计监督的核查能力。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之中,以“审计书屋”为阵地,开展全员阅读,开设“我自豪,我是审计人”文化长廊,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由厅机关各处室、市县(区)审计局负责人参加的“创新管理与领导力提升研修班”,提高党员干部学、思、践、悟能力; 邀请道德模范走进“道德讲堂”宣讲先进事迹,在全区审计系统开展“最美审计人”、“审计质量标兵”评选活动,“由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引领身边人”;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在实处,强化问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适时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要求全区审计机关、审计干部严格执行双向监督制度和“八不准”审计纪律,做到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利益面前不动心,名利面前不伸手,审计职权不滥用;还完善三级复核、审计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审计监督检查权和处理处罚权的监督与制约;与此同时,及时掌握和关注干部职工的家庭困难、健康问题,送温暖、办实事,排忧解难。
好雨润物细无声。以坚定信念、忠诚可靠、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甘愿奉献为主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增强了广大审计人员的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感,集聚了审计机关的正能量,将软实力有效转化为依法执审、履职尽责为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硬支撑。去年,自治区审计厅与石嘴山市、中卫市、同心县、盐池县审计局同时步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国家级文明单位数量占全区审计机关的20%。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刘慧称赞,“审计厅在区直部门量化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名副其实。审计干部勇担重任,是一支值得信赖和放心依靠的队伍。”
完善机构,顺应新常态,有重点的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稳增长、促改革”新常态,健全机构,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保障。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聚焦“五大发展理念”,是当今我国阶段性发展的新常态。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宁夏审计厅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加强对经济运行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监督,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等情况,积极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关注政策实施效果,促进依法改革和制度创新。同时,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反映,通过审计“倒逼”各项政策制度的完善,有效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平稳发展。审计工作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三年来,李建华书记多次过问审计工作,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刘慧主席亲自分管审计工作,两次到审计厅调研指导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绪国、自治区政协等领导也多次到审计系统调研指导工作。在机构改革、压缩编制的大趋势下,审计厅实现了历史性“四增”:增设了政策执行审计处、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和审计监督管理局;增加了社会审计监督管理职能,成立了宁夏社会审计协会;增加了领导职数;增加了人员编制。先后有3名副厅级干部提升为正厅级,6名正处级干部步入副厅级领导岗位。加强对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完善了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把凡是管理、分配 、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对公共资金全过程、全方位实施监督;对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现跟踪审计全覆盖,促进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政令畅通。
不辱使命,履职尽责,审计监督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和审计事业的敬畏,增强审计工作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有作为中,赢得有位有威。
近三年,宁夏全区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单位2170个,查出各类违纪违规、损失浪费及管理不规范资金1816亿元,提交审计报告3330篇,提出审计建议3204条。
2015年,全区审计机关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各级政府本级财政及自治区商务厅等172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加强民生和专项资金审计,开展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工程、环保投资污染综合处理项目等民生和专项资金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51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同步审计、任中审计力度,审计领导干部275名,其中任中审计167名,揭示了领导干部用权履职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审计宁夏国际会堂等135个工程建设项目,查出招投标、多计工程款、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等5.5亿元。在对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中,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7亿元、骗取棚户区拆迁补偿款350万元等突出问题。通过对9个国外贷款、援款项目的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4亿元,发现和查处虚假招投标、多付工程款等问题。同时集中全力完成自治区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任务66项,其中包括43家区属国有企业脱钩移交和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建设情况的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可和肯定,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宁夏审计厅 李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