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生活垃圾统一回收,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农家庭院干净齐整,村容村貌焕然一新……自2008年国家部署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宁夏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区2362个行政村及241个生态移民安置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比例达到100%。
作为首批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近年来宁夏以农村环境整治为抓手,积极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全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程,2010年-2015年期间,累计投入农村环境整治示范资金19亿元,对全区2362个行政村及241个生态移民安置点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保护农村集中式水源地501处,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60座,铺设集污管网1674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点)与填埋场285座,购建垃圾箱(池)20.8万个,发放垃圾收转运车10517辆。为了确保整治效果,宁夏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主席任组长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等12项制度和《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等15个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全区2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农村环保长效工作机制。
自治区政府克服财政资金紧张的困难,全部承担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配套资金。2010年以来,中央专项资金投入12.5亿元,按照1:0.5的比例配套,宁夏区级财政共配套6.5亿元,减轻了市、县及乡镇的财政压力,确保了项目质量和进度。自2010年起,全区累计投入2.52亿元,对241个生态(劳务)移民庄点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4座,铺设集污管网572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与填埋场29座,购建垃圾箱(池)4.33万个,发放垃圾收运车890辆,受益人口77.61万人。为解决宁夏山川地形各异的问题,结合区域特色,在沿黄区域、南部山区和生态移民区选择人口集中、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的行政村进行示范整治,把示范项目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相结合,针对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处理模式进行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创了洁净、美丽、宜居的农村新局面,农村环境卫生社会效应凸显。如今,“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的历史完全被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