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施居民阶梯气价 下月起执行
12月2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未通管道天然气的市、县(区)接通管道天然气之后,在制定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时直接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居民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细分为居民生活用户(做饭、烧水、洗澡等)和居民壁挂炉用户(含生活和取暖)。
第一档现价第二档1.2倍第三档1.5倍
居民生活用户三档划分
1
第一档年用气量为0~336(含)立方米
2
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36~480(含)立方米
3
第三档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以上
居民壁挂炉用户气三档划分
1
第一档年用气量为0~2245(含)立方米
2
第二档年用气量为2245~3075(含)立方米
3
第三档年用气量为3075立方米以上
(备注:以上用气量包括生活用气和家庭采暖壁挂炉用气。)
据悉,分档气价按照国家规定的分档气价标准执行。第一档为现行居民用气价格;第二档为现行居民用气价格的1.2倍;第三档为现行居民用气价格的1.5倍。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
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按现行居民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后,以银川市为例,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仍为每立方米1.63元,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分别为每立方米1.96元和2.45元。
五口(含)以上家庭可申请增加气量基数
政策解读
为什么实行居民阶梯气价?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
我国部分城市率先实施了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这一制度,也是这个目的。
如何确定各档气量和气价?
根据国家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际,在听证会的基础上,吸纳多数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在方案二的基础上又提高了各档气量标准,形成最终结果。
在优惠政策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户和低保户,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城市燃气公司申报,燃气公司核实办理,其居民用气所有用气量均按第一档气价执行。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天然气用气量大的用户,可持户口本、居住证明等到城市燃气公司申报,燃气公司核实办理,每增加1人每档年度增加60立方米气量基数。
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建立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可作相应同向调整。
企业增加的收入如何使用?
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第二档、第三档气价会有所提高,因此燃气企业的收入会有所增加。这部分增加的收入,将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的规定,主要用于分表用户的“户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燃气集中供暖补贴等。燃气公司必须建立阶梯气价价差收入专户,做到专款专用。
价格联动机制如何实行?
按照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建立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门站价格动态调整的联动机制,即上游门站价格变动幅度与终端销售价格同步涨跌,不需要每次调整价格都要召开听证会。
当符合联动条件时,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门站价格上涨情况,制定下游居民用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方案,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不再另行听证),并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政务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联动后的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记者 李鲲鹏)
来源: 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