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举措宣传反家暴法
前段时间,26岁的王女士在家人的搀扶下来到了银川市妇女儿童援助服务中心,反映自己婚后的不幸经历,结婚一年多频繁遭遇家暴,可她的隐忍换来的却是丈夫变本加厉的毒打,王女士心灰意冷这才请求妇联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正式施行,王女士将和众多家暴受害者一样有新法“撑腰”。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妇联获悉,宁夏将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全社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定义,在新法中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内容。“人身伤害虽然是家暴的核心形式,但如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精神暴力’和‘冷暴力’,精神压迫由于缺乏明显的外在后果,导致其不易被发现、纠正,从而很可能长期、持续存在,对家庭成员的伤害并不亚于人身暴力。因此,要为此提供法律支持。”在银川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益维权律师马庆荣看来,《反家暴法》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也定义为家庭暴力行为,是此部法律的亮点。
同时,马庆荣介绍,家暴具有隐秘性特点,在现实中,许多家暴持续时间很长,知情人也很多,但直到发生严重后果才会被曝光。《反家暴法》中,对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这也就是说,此法将会使家暴行为中的冷漠、踢皮球现象得到改观。“此次《反家暴法》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了家暴受害者的权益,既是对国外立法经验的借鉴,也是对我国各地预防和制止家暴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将有效阻挡那些疯狂施暴的拳头。”马庆荣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宁夏为防止和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先后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宁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等,同时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立家庭暴力庇护站、妇女维权工作站等。下一步,宁夏将联合各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人群密集地宣传法律、解释法律,并组织人员学习《反家暴法》,帮助人们远离家庭暴力。(记者 肖梦琪)
来源: 银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