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记者3月9日了解到,经国家核查核算确定,2015年宁夏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结果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10万吨,比2014年下降4.01%,比2010年下降12.11%;氨氮排放量1.62万吨,比2014年下降2.37,比2010年下降10.92;二氧化硫排放量35.76万吨,比2014年下降5.16%,比2010年下降6.61%;氮氧化物排放量36.76万吨,比2014年下降9.01%,比2010年下降11.97%,圆满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决战年。国家下达宁夏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2.29万吨和1.67万吨以内,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1.4%和0.6%,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7.2%和8.2%;二氧化硫排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6.88万吨和38.79万吨以内,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2.2%和4.0%,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3.7%和7.1%。减排压力较大,减排形势不容乐观。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在2015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与5个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签订了2015年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区、相关部门、企业的减排目标任务。编制并印发了《自治区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合理确定2015年度减排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市政府、宁东管委会及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
据悉,2015年我区安排重点工业减排项目239个,农业减排项目230个。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我区在全区重点行业筛选了170家污染负荷较大的企业,纳入2015年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工程减排,及时跟进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并发挥减排效益。全区火电企业累计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占到火电装机总规模的99.4%和96.2%。水泥行业21条生产线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脱硝工程建设,处在全国前列。加大结构减排,关停金属镁生产线1条、碳化硅生产线2条、燃煤锅炉4台,拆除造纸蒸球22台。另外,为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我区环保部门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力度,排查企业5678家,发现环境问题2654个,完成整改1962个,立案查处违法问题369个,移送公安机关14件,罚款1723.72万元。自治区政府对4个县政府、1个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自治区环保厅对5个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自治区环保厅还约谈23家企业负责人。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激励约束机制,出台了《自治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安排并及时兑现污染减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000万元,全力确保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完成。
( 原文刊载于2016年3月10日 宁夏新闻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