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审批决定书

13.08.2018  19: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行政审批决定书
宁司审发〔2018〕36号  
宁夏众合兴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司法鉴定机构::
    你等5家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的有关机构变更申请材料,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核准同意你等5家司法鉴定机构变更事项(详见附件),自文件发布之日生效。
请你等5家司法鉴定机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机构信函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联 系 人: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曹煜
联系电话:0951-6982669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 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