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4月1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即日起至2019年5月底前,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方案,整治行动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办学活动;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方案指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行为,查处其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专项整治工作中,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