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召开全区检察长会议
1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长会议。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定达指出,2016年,宁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检察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据了解, 2016年,宁夏检察机关探索刑事监督新机制。
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县级公安机关机关派驻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工作全覆盖,推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3人,撤案2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件,抗诉数同比上升18.2%。
推动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形成。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3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出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843件,法院采纳80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收回土地出让金、排污费等国有资金4.05亿元,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模和监督效果大幅提升。
深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完善监狱服刑人员(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工作经验在全国研讨会上交流推广。开展“集中清理判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未交付执行刑罚罪犯42人,监督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罪犯33人,督促法院将2297件已判处财产刑案件纳入执行程序,督促监管单位解决病残孕罪犯收监收押难问题。全年立案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4件5人。
李定达强调,2017年,宁夏检察机关将在创新侦查监督方式,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多元监督,构建“大控申”工作格局等方面发力,不断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再取新突破。同时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抓好风险防范化解,深化阳光检察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