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上高速

09.09.2015  10:35
 

    9月6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交警总队了解到,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宁夏公路管理局、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研究决定,2015中阿博览会期间,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通行高速公路。

    据介绍,自9月9日零时至13日24时宁夏境内高速公路全面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9月9日零时前已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

    险物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禁行时段内,需要过境我区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需提前规划好路线,从普通公路通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河东机场燃油补给车辆,需报就近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备案后按要求通行高速公路。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六项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记者寇莉苹)

 

    来源: 银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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