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开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三刚、李锐、左军、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袁进琳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5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银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决定的说明、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石嘴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说明、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的说明、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固原市须弥山石窟保护条例》的说明、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的说明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以上条例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执行情况、全区粮食工作情况、2017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及部分建议处理结果的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该决定草案的审查意见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以上报告还将进行分组审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张超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