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大对套路贷、软暴力打击力度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王辉)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高院获悉,该院19日召开全区法院第4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
会上,五市中院汇报了辖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及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自治区高院督查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自治区高院相关负责人对《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分析了前一阶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健全完善规范督导工作机制,准确认定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加大对“套路贷”“软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掌握涉黑涉恶被告人缓刑、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处置工作,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土壤,坚决落实“打财断血”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强大声势。
■相关链接
什么是“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软暴力”表现形式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套路贷”犯罪手法和步骤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5.软硬兼施“索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