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同意,《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宁夏打造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的金融扶贫示范区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明确示范区创建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用2年—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电子化档案“一档一户”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全覆盖、有贷款意愿贫困户小额信贷基本全覆盖、“扶贫保”全覆盖、手机使用全覆盖、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符合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金融扶贫政策体系更加高效,金融可获得性显著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1万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三不愁、四保障”,不让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宁夏将利用“互联网+精准扶贫”模式,以移动终端为载体,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夯实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基础。包括建设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精准管理机制、开发“宁夏精准扶贫APP系统”、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推广应用APP、扎实推进“金惠工程”以及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编普惠网,做到金融机构覆盖乡镇,基础金融服务覆盖村。注重建立政府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分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伞状担保体系,打造与银行合作、支持实体经济、广覆盖的担保网络。培育村级互助担保基金,充分发挥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平台作用,推进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全覆盖。
同时,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在贫困村增设网点和电子机具力度,加大对老旧ATM机、POS机的淘汰和新型智能设备的投放,提高单点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提高现金服务水平和国库服务基层水平,扩大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覆盖面。引导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县域和农村地区保险经营网点,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
《方案》还提出,以农村产权确权、分置、活化为核心,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引导农村各类产权有序流转,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通过深入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塑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抓好信用示范市、示范县(区)及示范村建设,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提升农村社会风气,增强贫困户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可及性。
为了保障示范区顺利建设,宁夏将加大政策支持,支持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在宁夏设立区域性总部、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以及数据库、营运、研发、灾备等后援服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在宁夏设立地方性保险公司、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等法人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加大对宁夏的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倾斜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宁夏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宁夏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涉农龙头企业上市挂牌。支持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在保持市、县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独立法人地位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强化对辖内机构的服务和协同发展能力建设。鼓励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增设市、区和县域分支机构,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规范网点建设和完善网点功能,稳步发展涉农和扶贫小额贷款业务。(记者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