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措施支持防疫用品产业扩大产能
2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宁夏日前出台八项举措,以强化当前和今后疫情防控用品保障,鼓励宁夏防疫用品产业加大投资,扩大防疫物资产品种类和生产产能。
这八项举措的支持范围包括:现有企业转产,或通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红外测温仪、消毒杀菌和相关药品等重要防疫用品的项目;针对宁夏防疫用品生产短板,鼓励通过招商引资、兼并重组、或与区外相关企业合作等方式,新建上述防疫用品项目。
支持条件为:项目已开工建设,并已购进机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已转产的企业,要具备相关资质,产品取得相关部门认可。
据介绍,宁夏对项目建设新增的生产设备按照设备实际购入价格的20%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的,在租赁期内每年按租赁额给予3个百分点、最高500万元的补贴;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贴息);通过风险补偿、担保等增信方式,协调会商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对项目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并对项目投运后生产用电享受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电价,对积极实施技术改造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优先推荐争取国家技改专项资金支持。同时,鼓励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为以上企业(项目)减免租金,对落实效果好的,在技改奖补资金、园区扶持资金、推评国家和自治区双创示范建设项目载体等方面优先支持。以上政策有效期暂定到2020年12月31日止。
“将加快项目审评进度。积极会商有关部门简化程序,缩短流程,特事特办,为企业办理各类备案许可手续。对达到生产条件和相关要求的项目,可先生产,后补办手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宁夏工信部门将及时奖补资金、电价补贴、信贷支持、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保障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投产达效。(记者 丁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