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意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9.08.2017  20:54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8月29日从宁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提出5大任务27项重点改革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为避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发生,《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同等担责。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园区内。同时,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积极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实施意见》还提出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依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严格安全准入,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高危项目审批两个“一票否决”;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