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加快推进产业扶贫指导意见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扎实推进产业扶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产业扶贫工作机制,加大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意见》提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作为产业帮扶目标,避免扶农不扶贫、产业不带贫。以中南部九县区贫困村、灌区生态移民村为重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找准项目实施与贫困户收益的结合点,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紧密联系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
我区将实施“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建设百个产业扶贫示范村。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聚焦“1+4”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结合整村推进和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10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培育百家扶贫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筛选培育100家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千家扶贫产业合作社。围绕特色农业种植、养殖、营销、加工等路径,新培育和规范提升1000家扶贫产业合作社。发展万名致富带头人。坚持分类指导、重点培养、典型示范,培育一批发展产业、率先致富、带动群众增收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精准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10000名,每名致富带头人带动5户—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协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5万元-10万元启动资金,按照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给予贴息。
同时,培育产业扶贫新业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大力开展“农业+旅游”扶贫,强化体验活动创意、农事景观设计、乡土文化开发,不断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立足特色优势农产品,构筑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多业态的贫困乡村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支持农产品收购、贮藏、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支持贫困村建设农产品田头市场,降低流通消耗和成本。
政策保障方面,将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改善贫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条件,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坚持以金融工具支持产业发展,打好财政、银行、担保、证券、保险“组合拳”,引导金融资源向特色产业集聚。大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10万元、3年—5年期、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
《意见》要求,新增扶贫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贫困县区要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以专项扶贫资金为重点,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重点支持“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产业扶贫新业态、产业科技支撑、资产收益扶贫、金融扶贫等关键领域,并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自主研究制定扶持办法,明确扶持环节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产业扶贫将纳入自治区对各地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各地产业扶贫实施综合考评,对推进速度快、实施效果好的贫困县区,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对落实不好的贫困县区,进行通报。适时开展产业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