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办法

14.02.2016  17:28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闫茜)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了打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的通道,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出台了《宁夏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据悉,今年我区将首次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工作。

  据了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是指全区各级事业单位,从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择优选拔工作人员。参加公开遴选人员报名一般采取经本单位同意、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要求遴选人员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经历及年龄要求,其中,遴选正高职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遴选副高职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岗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未满5年服务期的(含特岗教师服务期)人员均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另外,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试将根据专业和岗位的层级类别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理论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少数专业性较强、副高职称以上岗位人员的遴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