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布“吃空饷”举报方式
信件电子邮件电话
均可举报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为确保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清理到位,自治区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信件举报可将信件邮寄至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自治区公务员局综合处;电话举报可拨打(0951)5099068,5099151;电子邮件举报可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吃空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而未实际到岗,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按规定应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工资、补贴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工资、补贴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应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工资、津贴补贴及其他违纪违规领工资、津贴补贴的。集中治理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将填写相关登记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本单位截至去年底前所有财政供养人员花名册、工资底册等资料,报同级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吃空饷”单位个人将被一追到底
“针对举报的问题,将会件件有落实。”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经查实,对占编“吃空饷”的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将核减相应编制,财政部门将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问题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被移交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将负责追缴“吃空饷”资金的审计工作。对“吃空饷”人员,我区将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的,将予以清退;对应终止人事关系的,将按规作出人事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将核销工资关系;对工资和津贴补贴处理未到位的,将按政策及时处理;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将依法处理。此外,对调出机关事业单位却仍在原单位领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我区将按规定纠正;对虽未在原单位领工资、津贴补贴但按规应终止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将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