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干警接受反家暴培训
在反家暴工作中,公安机关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今年,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的有利之机,宁夏妇联积极与自治区公安厅联系协调,力争将反庭暴工作内容纳入了公安干警的培训。6月22日,全区公安干警培训班在宁夏警校举办,来自各市、县(区)公安局及基层派出所的167名干警接受了反家暴工作方面的培训。
自治区妇联、公安厅邀请了宁夏言诚律师事务所的公益律师保文静为大家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特别是重点讲解了《宁夏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法律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受到了广大干警的好评。有的学员在交流中表示,过去由于基层派出所案件多人员少,所以对家庭暴力警情的处理一般都按家事简单教育一番就打发走了,通过这次培训,切实转变了思想观念,强化了做好反家暴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
2013年,自治区公安厅联合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妇联共同制定了《宁夏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2014年,自治区公安厅、妇联又联合下文,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至2014年,我区各级公安机关接家庭暴力警情2204起,其中刑事立案4起,治安处罚73起,家庭纠纷调解988起,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378份。
近年来,宁夏的反家暴工作扎实有效,2013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13条指导意见”;“推进《宁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工作”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为2014年议案,自治区人大多次对反家暴工作进行视察、督导、调研;2016年5月,自治区司法厅、妇联联合下文,要求五市及有条件的县(区)依托当地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目前,我区县级以上法院全部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县级以上司法、妇联共同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全区公安派出所均设有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站,妇联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站)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民政、妇联在救助管理站设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站),全区社区(村)妇女之家均设有妇女维权工作站,县级以上妇联全部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构筑了集宣传、咨询、预防、庇护、处置、援助为一体的反家暴工作网络。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多载体运行的社会化维权网络,确保反家暴工作落到了实处,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免受家庭暴力侵害,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了平安宁夏建设。(自治区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