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1月3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已对10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和49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备案,且向社会公布,可满足200个左右自治区重点产业、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需求。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是针对水平评价类和准入类两种不同性质的工种开展的有区别的评价方式,均可作为求职、任职、开业、工资定级的依据。改革后调整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考核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工种和考核标准没有变化,发证主体和证书名称发生变化。分批取消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经人社部门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所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全国联网查询。
为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政策落地,宁夏通过举办全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班,对五地市人社局、用人单位、央企驻宁机构、技工院校及其他拟备案的行业企业社会培训评价机构140余名人员,进行等级认定相关政策、平台总体结构、平台功能应用演示等培训,全面各项认证工作。个人直接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可通过自治区、五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可联系经人社部门备案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报考时应选择取得《办学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含所报工种培训的正规培训机构。
对于培训机构存在虚假承诺、发布虚假广告、不提供发票,授课教师或内容与培训协议承诺不符且影响培训质量等情况的,学员可依据法律法规维权,要求终止培训协议并退还学费,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有4家已备案企业完成了2881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工作,有1977人取得了证书且可实现联网查询。5家已备案企业正在开展50多个职业(工种)等级认定工作。(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