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今年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1月17日,记者从宁夏深化重点水利改革暨水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宁夏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国家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重点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努力打造西部地区水生态最优环境。
据介绍,到2017年底,我区将全面建立河长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完成河湖管理保护现状调查,对河湖健康状况做出准确评估。自治区推行河长制重点河湖为217个,其中自治区级重点河湖28个。目标提出,到2020年,黄河宁夏段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及以上,清水河、葫芦河、渝河、茹河水质总体达到IV类以上,沙湖等重要湖泊水质总体达到IV类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五个地级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56.8%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3.98%。
同时,将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力推进国家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探索水流产权确权路径及方式,农业用水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协会,工业用水确权到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用水企业。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控企业废污水排放总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倒逼企业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积极推行水权交易,出台《宇夏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用水方式转变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优化。
据悉,为完善水治理体系,河长制工作考核将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同步安排。对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导致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等失职失责行为,依据《宁夏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组则(试行)》予以严肃追责。(记者 安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