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社厅部署推进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
新华网银川6月15日电(记者 靳赫)15日下午,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宁夏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实施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推进会。会议由宁夏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晓军主持,宁夏人社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宏伟对《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意见》进行解读,宁夏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人社部门作为民生工作部门,重点牵头实施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既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托,也是人社部门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要从践行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把握实施收入提升行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全区人社系统要笃定实干担当,坚持以发展产业为支撑,以促进就业为抓手,以落实分配政策为保障,以完善机制为依托,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让老百姓“钱袋子”更鼓、“家底子”更厚。确保“十四五”末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万元以上,年均增长6%左右,收入水平走在西北地区前列。要重点抓创业兴产业,实施创业服务提升等“三大工程”,不断扩大增收“蓄水池”;抓就业稳预期,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等“三大行动”,不断拓展增收“基本盘”;抓培训提技能,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三项计划”,不断激活增收“聚能环”;抓分配强保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等“三项改革”,不断丰富增收“政策包”;抓维权保民生,完善劳动关系协调等“三项机制”,不断筑牢增收“防波堤”。
会议指出,实施收入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全局性的工作,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链条发力、体系化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要建立推进机制,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把握时间节点,打通任务落地的“最后一百米”;持续跟踪问效,强化督查考核“利剑”作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良好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