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社厅: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1.10.2020  14:11

  “现在干任何项目,农民工工资等相关事宜必须妥善处理,不然会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回想起2个月前公司因在承建项目中存在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不规范行为被行政处罚,宁夏某建设公司相关负责人后悔莫及。

  今年4月28日,宁东基地管委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对某建设公司承建的清洁能源乙二醇项目部进行日常巡查及现场书面资料审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未实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未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考勤表及工资表制作不规范的问题,经多次督促未整改,便依法向该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7月9日,由于该公司逾期仍未彻底完成整改,又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7月16日,该公司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足额缴纳,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8月17日将罚款全部缴清。

  自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目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以“法律进机关”示范点为牵引,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创新“互联网+人社普法”“人社普法+党建”工作模式,大力提升全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从法治宣传教育、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治监督等方面全面建设“法治人社”,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将普法“软任务”变“硬指标”,严格落实各级人社部门一把手学法用法第一责任人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公司、宁夏创业谷失业发展公司等单位,采取“微普法”“微宣讲”“微法课”等形式,点对点、面对面交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帮助企业、群众解忧排难。

  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信访咨询等过程中,给当事人、群众释法说理,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使单纯、静态普法变成综合、动态普法,使宣传书写着的法变成说明解释执行中的法。

  陆女士的丈夫原是宁夏某煤矿职工,2016年,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因其是否为工伤,家属与人社部门存有较大分歧。2017年,陆女士向自治区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为进一步了解案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人社厅在普通案件办理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的陈述,做到“有理讲到当面,有证举在桌面”。经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深入了解,工作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向当事人答疑释惑,宣传引导,最终陆女士等家属不满情绪得到疏解,接受了相关处理意见。

  让人社服务工作逐步做到群众遇事有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靠法,今年又探索建立了人社部门、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多部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作机制,帮助预防和解决行政纠纷、化解干群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人社法规政策服务群众满意度。

  “七五”普法以来,自治区人社厅通过建立“四会二书”制度厅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7件、行政诉讼案件103件,没有出现一例败诉;利用12333电话咨询普法服务专线向社会提供每周5天、每天8小时人工咨询服务和24小时自助语音留言服务,来电总量347.3万个,满意率达98.4%以上。2019年、2020年,在全区人社系统分别开展1次法治知识竞赛,带动近46.7万余人次掌上学法,极大提高了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记者 马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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