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办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培训班
宁夏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培训班
宁夏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培训班开班仪式
宁夏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专题讲座
为了推动宁夏建筑施工企业快速适应国家“营改增”政策,享受国家税制改革红利,规范财务核算管理,2016年4月15日至16日,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会同宁夏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银川举办了全区建筑业“ 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培训班。 全区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造价、法务、合同等部门人员,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及研究“营改增”政策的相关机构代表近700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杨玉经厅长高度重视建筑业“营改增”工作,带领厅机关及相关站办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宁夏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严天祥讲授了《强力推进营改增,建筑业“营改增”应对实务》课程,从为什么要实施“营改增”、宁夏实施“营改”的状况、“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增值税一般知识、建筑业“营改增”相关规定、建筑业“营改增”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讲解。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系主任李旭红教授讲授了《建筑业“营改增”政策与实务解析》课程,从“营改增”政策出台的背景、“营改增”对建筑业管理决策的影响两大部分,具体涉及建筑业新老项目的划分问题、投标报价问题、项目公司无法取得金融业发票问题、甲供材、以往存量的房地产能否进入“营改增”之后的抵扣链条、“营改增”试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居民个人房子无法取得抵扣发票的问题、国地税衔接问题、预收款、代建的计税问题、企业组织架构、项目承接与结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方面,对《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等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
本次培训班还进行了答疑解惑,对学员提出的问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副站长薛毅民、宁夏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严天祥、部门经理郭银梅进行了答疑解惑。宁夏建筑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刘惠敏对企业应对“营改增”当前急需要开展的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主动适应增值税,响应、关注、学习,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二是面对挑战,搞好税收流程设计、企业财务体系设计、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建立项目台账,将承接的工程项目在5月1日前及时分类处理;三是做好“营改增”工作的衔接,各会员单位在“营改增”试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联合会反映,由联合会向主管部门、税务部门集中反映诉求。
培训班学员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互动交流时气氛热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参培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班举办得及时,为推动“营改增”工作顺利、平稳、健康开展奠定了基础,为施工企业积极应对建筑业“营改增”起到了很好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