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出台
12.08.2015 08:37
本文来源: 宁夏新闻网
《宁夏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近日出台。根据计划,今年,宁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控制在99.63万吨,全面完成“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根据国家确定的宁夏“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宁夏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2.6万吨和1.7万吨以内,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6%和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6.9万吨和39.8万吨以内,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3.6%和4.9%。
今年,宁夏计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2.29万吨、1.67万吨、36.88万吨、38.79万吨以内,与2010年相比分别削减7.2%、-8.2%、3.7%、7.1%。
为完成今年的目标,宁夏各地级市和宁东管委会重点建制镇要全部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全区所有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或淘汰。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必须实施脱硝改造;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记者 吴宏林 实习生 胡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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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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