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医药法》宣传月活动在银川启动

02.07.2017  09:02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石卿)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中医药法》宣传月活动在银川光明广场启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姚爱兴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崔晓华副秘书长,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马秀珍主任,银川市人民政府张全智副市长、及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专家等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马秀珍主任阐述了《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结合宁夏实际分析了中医药发展面临的良好机遇和形势,并提出了我区发展中医药工作的思路,对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做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据了解,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医药法》。自7月1日起,《中医药法》正式施行,《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也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对于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中医药振兴发展,维护人民健康福祉具有划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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