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31.08.2018 12:2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宁普法办〔2018〕18号
关于印发《宁夏“七五”普法中期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依法治市、县(区)办公室、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大型企业普法机构,中央驻宁单位普法机构:
现将《宁夏“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办公室、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宁普法办[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和范围
2018年9月10日开始,9月21日结束。对5个地级市、30个区直部门和单位(参见附件1)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所检查单位沟通确定。未列入实地检查范围的区直部门(单位)和未抽查到的县(市、区)按《通知》要求报送自查报告。
二、检查内容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自治区“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重点检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和以案释法开展情况;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两年半来普法成效等。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表》。
三、组织领导及分组安排
成立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自治区人大副主任,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负责“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日常工作。
成立5个检查组,每个组由5人组成。组长1名,由自治区领导担任;副组长1名,由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协、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1名厅级领导担任;工作人员2名,从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1名,由自治区司法厅、普法办人员担任。按照从1到5的顺序,分别检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并各检查6个区直部门和单位(详见附件2)。
四、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检查对象确定
每个地市抽查市直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各1个;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机关、单位、学校、企业、行政村、社区等各1个。抽查对象由各组随机确定。
区直部门检查,有直属单位的区直部门要抽查1-2个直属单位,抽查对象由各组随机确定。
(二)检查方式
1.市、县(市、区)
检查地级市、县(市、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量化打分。
抽查市直部门(单位)和县直部门(单位):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随机走访干部群众。
2.区直部门
检查区直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随机走访干部职工、进行量化打分。
抽查直属单位: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随机走访干部职工。
五、座谈会主要议程
(一)检查组领导对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二)听取检查对象“七五”普法开展情况汇报;
(三)听取改进“七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检查情况汇总
各检查组于9月3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核算得分,经各考核组组长签字后连同原始评分表一同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组验收报告和验收得分,整理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市、县(区)和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对检查组交办的事项认真落实,不得敷衍应付。5市和区直受检部门(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实地检查的联络和协调工作。9月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二)问题导向,严格检查。各检查组要动真格、讲实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一定要全力以赴搞好检查工作。在抓住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开展检查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检查标准,科学地、实事求是的评价“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经验和不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避免出现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的现象。9月5日前,各单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报司法厅法制宣传处,9月7日前,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举办培训班,对各个检查组成员进行检查业务培训。
(三)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实地检查所需车辆由各小组副组长所在单位负责提供,住宿费由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核报,工作用餐原则上一律在市、县机关餐厅,并按照标准支付餐费。
(四)认真总结,发现典型。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认真总结全区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亮点工作。各检查组要认真梳理各地亮点和经验,以便于在全区范围宣传推广,促进我区新时代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联系人:李勇 焦鸿飞
联系电话:0951-4110403 0951-411672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区直抽检部门和单位名单
2.检查督导分组及安排
3.“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表
4.市、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统计表
附件1
区直抽检部门和单位名单
(30个)
第一组: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金凤区康平路1号
2.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金凤区康平路1号
3.自治区党校 西夏区怀远西路155号
4.宁夏大学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A区
5.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西夏区文萃北街大连西路531号
6.国电宁夏分公司 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187号
第二组:
1.自治区教育厅 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2.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与上海西路交叉口
3.自治区环保厅 金凤区上海西路99号
4.自治区总工会 金凤区上海西路正源街交叉口东北100米
5.自治区妇联 金凤区上海西路正源街交叉口东北100米
6.自治区团委 金凤区上海西路正源街交叉口东北100米
第三组:
1.自治区公安厅 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
2.自治区农牧厅 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金凤区北京东路175号
4.神华宁煤集团 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
5.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兴庆区北京东路139号
6.宁夏银监局 兴庆区民生巷6号
第四组:
1.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
2.自治区民政厅 兴庆区凤凰北街176号
3.自治区人社厅 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4.自治区文化厅 兴庆区文化东街8号
5.自治区地震局 兴庆区北京东路244号
6.自治区扶贫办 兴庆区湖滨东街51号
第五组:
1.自治区司法厅 兴庆区解放西街426号
2.自治区安监局 兴庆区修业路239号
3.自治区税务局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长城路与宝湖路中间)
4.自治区农科院 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
5.宁夏医科大学 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6.自治区检验检疫局 兴庆区南薰西街163号
附件2
检查督导分组及安排
第一组:银川市,6个区直部门(单位)
组 长:自治区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自治区人大1名厅级领导
成 员: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处长1名
自治区宣传部处长1名
联络员:陈 剑
第二组:石嘴山市,6个区直部门(单位)
组 长: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自治区司法厅1名厅级领导
成 员:自治区司法厅处长1名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处长1名
联络员:阮桂红
第三组:吴忠市,6个区直部门(单位)
组 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自治区高级法院1名厅级领导
成 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处长1名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处长1名
联络员:李鹏彦
第四组:固原市,6个区直部门(单位)
组 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
副组长:自治区检察院1名厅级领导
成 员:自治区司法厅处长1名
自治区检察院处长1名
联络员:李晓光
第五组:中卫市,6个区直部门(单位)
组 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自治区政协1名厅级领导
成 员: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处长1名
自治区司法厅处长1名
联络员:赵家明
附件3
区直部门“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检查督导标准 | 分值 | 检查方式 | 得分 |
普法 基础 保障 (10分) | 1.领导重视 | 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专题会议研究1.5分;普法方案、计划1.5分。 | 3分 | 查看会议记录、相关资料 | |
2.机构运作 | 普法工作责任明确,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运行正常。人员机构到位1分,运行正常1分。 | 2分 | 实地了解 | ||
3.经费保障 | 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保证普法工作需要。 | 2分 | 查阅相关凭证 | ||
4.信息报送 | 按要求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及相关材料(1分),每年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或先进典型被自治区以上报刊、网站、微信宣传报道不少于1次(1分),;普法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1分)。 | 3分 | 根据普法登记、统计 | ||
普法 责任 落实 (20分) | 5.制定清单 | 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年度“四清单一办法”。每四个清单和一办法各2分。 | 10分 | 以报送情况确定 | |
6.纳入考核 | 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考核。未列入不得分。 | 3分 | 查阅考核情况 | ||
7.公告督查 | 落实普法责任公告制度(3分),对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并及时通报情况(4分)。 | 7分 | 网上查询、提供相关资料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检查督导标准 | 分值 | 检查方式 | 得分 |
普法 工作 推进 (50分) | 8.宪法宣传 |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学习宪法 法律进机关”的“四个一”及“六进”要求。 | 10分 | 查看报送材料、网上查询 | |
9.学法用法 | 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本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3分);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各类学法活动,专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2分);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组织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100%(3分)。 | 10分 | 查看记录、学习内容及方式、普法办统计。 | ||
10.法律八进 |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每一进1分。 | 8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
11.主题活动 | 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5分),或结合执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群众需求,举办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5分)。 | 10分 | 日常了解、查看相关资料 | ||
12.以案释法 | 建立和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有制度要求2分,落实情况3分。 | 5分 | 查看制度,向群众了解 | ||
13.依法治理 | 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高部门(单位)法治化水平。 | 7分 | 实地查看、向群众了解 | ||
法治 文化 建设 (10分) | 13.阵地建设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阵地(专栏、橱窗等),(部门)单位法治文化氛围浓厚。 | 5分 | 实地查看 | |
14.法治作品 | 创作普法宣传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全区法治文化征集活动。 | 5分 | 根据普法办统计 | ||
媒体 普法 (10分) | 15.新媒体应用 | 通过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 | 5分 | 网上查询、实地检查 | |
16.其它媒体 | 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开展普法。 | 5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
创新 加分 (最高5分) | 17.获奖加分 | 参加微电影、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获全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0.3分。 | 提供相关依据 | ||
18.创新工作 | 创新工作在全国学习推广加3分,在全区学习推广加1.5分(包括会议交流、报纸刊登、简报推介)。 | 提供相关依据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检查督导标准 | 分值 | 检查方式 | 得分 |
普法 基础 保障 (10分) | 1.领导重视 | 党委政府和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健全,人大对普法工作定期开展督查。 | 2分 | 查看会议记录、相关资料 | |
2.制定规划 | 根据自治区“七五”普法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分) | 2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
3.机构运作 | 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并能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0.5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0.5分);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1分)。 | 2分 | 查看记录 | ||
4.经费保障 | 普法经费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工作需要。 | 2分 | 查阅相关凭证 | ||
5.信息报送 | 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每年本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或先进典型被自治区以上报刊、网站、微信宣传报道不少于3次(1.5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0.5分。 | 2分 | 根据普法登记、统计 | ||
普法 责任 落实 (15分) | 6.制定清单 | 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四清单一办法”,细化量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普法办备案。 | 6分 | 以报送情况确定 | |
7.纳入考核 | 将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本地年度绩效考核(2分),将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1分)、综治考核(1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1分)考核的重要依据或内容。 | 5分 | 查阅考核情况 | ||
8.督查通报 | 制定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2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相关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和通报,每年至少1次,(2分)。 | 4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检查督导标准 | 分值 | 检查方式 | 得分 |
普法 工作 推进 (45分) | 9.宪法宣传 |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学习宪法 法律进机关”的“四个一”及“六进”要求。 | 5分 | 查看报送材料、网上查询 | |
10.干部学法用法 | 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2分);组织人事部门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计划,列为党校干部培训和主体班必修课(2分);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测试、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2分);市、县(区)本级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2分);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2分)。 | 10分 | 查看记录、学习内容及方式、普法办统计。 | ||
11.青少年普法 | 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3分),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2分)。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2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3分)。 | 10分 | 实地查看,走访师生、家长 | ||
12.法律八进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每一进1分。 | 8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
13.主题活动 | 结合当地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 3分 | 日常了解、查看相关资料 | ||
14.以案释法 | 建立和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有制度要求2分,落实情况3分。 | 5分 | 查看制度,走访群众 | ||
15.集中宣传 | 组织协调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活动。 | 4分 | 日常了解、查阅资料 | ||
依法 治理 (10分) | 16.示范创建 | 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分)、“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2分)、和谐企业、诚信守法企业(1分)等法治创建活动,定期进行督促、指导。 | 5分 | 实地查看、走访群众 | 得分 |
17.治理活动 | 围绕社会热点、难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村居法律顾问配备到位,总结推广1-2个依法治理工作经验。 | 5分 | 查看资料、走访群众 | ||
法治 文化 建设 (10分) | 18.阵地建设 | 积极开展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基地建设。 | 4分 | 实地查看 | |
19.法治作品 | 创作普法宣传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全区法治文化征集活动。 | 3分 | 根据普法办统计 | ||
20.法治文艺 | 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推出一批法治文化作品。 | 3分 | 查阅相关记录、视频资料 | ||
媒体 普法 (10分) | 21.新媒体应用 | 市级普法机构开设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并及时更新内容(2分);开发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分)。 | 5分 | 网上查询、实地检查 | |
22.其它媒体 | 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开展普法(3分);利用街面电子显示屏、沿街店面、建筑施工围挡、公交车等社会媒介和窗口单位、车站、城市社区、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普法宣传(2分)。 | 5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
创新 加分 (最高5分) | 23.获奖加分 | 参加微电影、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获全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0.3分。 | 提供相关依据 | ||
24.创新工作 | 创新工作在全国学习推广加3分,在全区学习推广加1.5分(包括会议交流、报纸刊登、简报推介)。 | 提供相关依据 |
序号 | 项 目 | 数 量 | 备 注 |
1 | 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县(市、区)综合绩效考核所占分值 | ||
2 | 将普法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所占分值 | ||
3 | 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人员配备数 | ||
4 | 普法讲师团人数 | ||
5 | 普法志愿者队数(及总人数) | ||
6 | 本级“七五”普法以来各年度普法经费预算 | 简要说明执行情况 | |
7 | 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数 | ||
8 | 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数 | ||
9 | 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有关比赛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获奖情况 | ||
10 | 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数(文艺节目、微电影、微视频、其它) | 演出(播出)简况 | |
11 |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数 | ||
12 | 青少年违法犯罪数(25岁以下) | ||
13 | 政府部门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数(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行政行为经复议被变更的数量) | ||
14 | 政府部门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行政诉讼中政府部门败诉率)。 |
送:司法部办公厅、全国普法办、法制宣传司,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印发
本文来源: 司法厅
31.08.2018 12:20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 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
代表建议司法厅
鎶婁娇鍛芥斁鍦ㄥ績涓 鎶婅矗浠绘墰鍦ㄨ偐涓
涓烘繁鍏ュ涔犺疮褰讳範杩戝钩鏂版椂浠d腑鍥审计厅
全区审计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4月8日,审计厅
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
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
司法厅
宁夏石嘴山市刑事辩护全覆盖效果明显
宁夏石嘴山市刑事辩护全覆盖效果明显
20司法厅
儿童触电受伤 法援助力获赔偿
儿童触电受伤 法援助力获赔偿 【案 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