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大总院故意伤害案情况说明

13.11.2015  16:38

  11月12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王建军在总院门诊被人刺中颈部两刀,差点刺中颈动脉,所幸经过抢救暂无生命危险。

      13日,@平安兴庆 作出情况说明:

      11月12日16时许,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顾某某(男,34岁,平罗县人)持折叠刀将该院皮肤科医生王建军脸部、颈部等处捅伤后被医院保安抓获。

  接到报警后,兴庆区公安分局银古路派出所迅速处警控制犯罪嫌疑人,并将案情上报分局。分局立即成立由刑警大队牵头的专案组,连夜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顾某某自认为患有心脏病,怀疑是由于服用了王建军2013年开的药后导致,于是产生报复心理,随持刀行凶。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同时,分局已安排警力切实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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