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29.04.2016  02:40

近日,自治区环保厅就2016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我区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以解决环境问题为重点,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2015年,发现环境问题2654个

2015年,自治区政府抽调环保、发改、公安等7个部门成立6个督查工作组,分赴全区各地督查环保工作,共检查企业5678家,发现环境问题2654个,监督整改1962个,对2008年至2014年各级审批的8515个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5个,全面排查了所有排污单位和各类资源开发活动,全面清理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自治区政府约谈了5个地方政府,自治区环保厅对5个地方政府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了6个地方环保部门和23家企业负责人,立案处罚369起、处罚金额2700万元,实施限期改正或治理1016家、停止建设34家、停产243家、关停取缔72家,移送公安机关14家。银川市环保部门与检察、公安部门联动执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47起,追缴罚款114万元,对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开出全区首份按日连续处罚罚单,罚款18.9万元。石嘴山市对新安科技有限公司2名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7天。

同时,组织开展入黄排水沟污染排查、工业园区专项执法检查等各类专项执法活动13个,检查企业6944家次,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突出环境问题。其中,银川市淘汰燃煤锅炉40台,拆除燃煤茶浴炉184台,对80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除尘升级改造、对120处裸露堆土场实施综合整治。吴忠查处秸秆焚烧点63处,对7名责任人实施了经济处罚。石嘴山市对368家化工、医药、农药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督促整改问题456个。宁东基地对辖区8家涉危险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排查,下达整改通知2份,责令停产整顿1家。

2016:坚决遏制环境违法高发态势

今年,我区要求各地要对没有解决的环境问题拉条挂账,列为本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建立分类解决综合台账,要将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违规高发频发态势。对2014年年底前出现的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制定分级、分类整改方案,力争做到“还清旧账、不欠新账”。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燃煤锅炉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建筑施工、道路建设工地扬尘的环境监管,减轻扬尘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以33个工业园区和11条入黄排水沟为重点,强化废水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监督企业从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排除污染隐患,促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对重金属行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产生、储存、处置企业执行环保“三同时”,切实消除污染隐患。开展固废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监督企业建立收集、贮存、处理、循环利用、安全运输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控制固体废物进入水体和大气。集中力量对园区涉水、涉气、涉重、涉危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对环保基础设施未建成以及建成不运行、不达标、不配套,偷排、漏排以及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一律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要采取行政处罚,责令停产,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自治区环保厅将对五个地级市及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对查办案件工作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案件底数不清、执法数量明显偏低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对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办关系案、人情案等徇私枉法、包庇违法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格责任和执法全过程,全面公开执法责任人、执法事由依据、执法决定文书、执法落实情况,全面公开挂牌督办、环保黑名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有关信息都要在环保门户网站公布。

另外,今年要在全区开展包装印刷、石化行业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试点工作。全面执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对超标、超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产业,要加倍征收排污费,对低于污染物排放限值50%的,要减半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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