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滞后 五市及宁东接到督办单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 11月1日,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向五市及宁东管委会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办单。据了解,为顺利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考核任务和自治区下达的燃煤锅炉整治任务,确保实现自治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连日来,自治区环保厅大气攻坚指挥部对五市及宁东管委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调度。
从督查情况看,截至2017年10月27日:银川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64.5%,金凤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57.5%。石嘴山市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30.8%,惠农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40%。吴忠市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40.4%,太阳山开发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33.3%,青铜峡铝业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仍未动工。固原市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14.6%,西吉县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33.3%。中卫市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40.4%。宁东基地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54.2%。
按照督办要求,五市及宁东管委会要尽快对照自治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和锅炉基础调查结果,认真梳理、查找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倒排工期,挂账销号,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对已安装治理设施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采暖期须使用硫份不大于0.8%、灰分不大于15%的煤炭,同时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监管力度、加密煤质抽检和污染物排放监测频次,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对连续两周调度无明显进展或整改缓慢的,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开现场督办会,对未达到要求或整改仍不到位的,自治区将组织进行督查,约谈政府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